湖南省气象局与湘潭市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

21.05.2015  00:15


湖南省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常国刚与湘潭市市长胡伟林签署合作协议 摄影:姚宏权


局市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现场各位领导合影 摄影:姚宏权

      5月20日,湘潭市委副书记、市长胡伟林,副市长杨真平等一行来到省气象局,与湖南省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常国刚共商湘潭气象事业发展大计,并就共同加快推进湘潭气象现代化建设签署合作协议。湖南省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逸出席签约仪式。常国刚、胡伟林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胡伟林一行首先来到湖南省气象预警中心公共气象服务平面和预报预测业务平面进行参观,对预测预报、气象服务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对气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气象部门服务在地方,气象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为更好地支持气象事业发展,湘潭市将加快协调天气雷达系统建设,加快气象重点工程、系统建设进度,促进气象工作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加强对湘潭气象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优先发展湘潭气象事业,为“四化两型”、“两个率先”、“幸福湘潭”建设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双方将重点在五个方面开展合作。
      一是支持湘潭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系统建设。双方共同支持建设集业务服务、科技创新、技术保障、科研实验、教育培训、应急指挥、科普宣传于一体的湘潭市气象雷达和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并尽早发挥雷达建设效益。
      二是强化湘潭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以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为重点,双方支持建设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优化山洪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报与风险评估、预警信息发布与服务、信息网络支撑、装备保障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全市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湘潭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建设湘潭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中国气象局的要求和部署,共同投资建设,形成市、县(区)相互衔接、规范统一、权威畅通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根据规定及时有效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四是稳步推进城乡气象服务均等化建设。按照中国气象局的要求,双方大力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创建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市)和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乡(镇)。积极探索和推进城市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城市环境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为建设生态宜居湘潭、促进旅游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五是加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建设。双方支持建设空中云水资源动态监测系统、太阳能风能监测系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不断提高科学开发气候资源能力。
      为促进合作协议的落实,湘潭市人民政府与湖南省气象局将建立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长效合作机制。面向湘潭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求,分析评估合作进展情况,督促合作协议贯彻实施。
      杨真平、何逸代表双方致辞。签约仪式由湖南省气象局办公室主任唐健强主持,湘潭市政府有关部门、湖南省气象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媒体界人士等共同见证了合作协议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