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培训会召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11月24日,湖南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我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培训会。省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阳芳华同志出席培训会,并作重要讲话。
阳芳华副局长强调,“证照分离”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国务院国发【2017】45号文件规定,我省的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国家级新区(共17个)经省政府批准可以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做法。对企业能够自主决策的经营活动,取消行政审批,或改为备案管理;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的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定领域,继续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风险防范。试点园区要尽可能复制、推广上海浦东“证照分离”改革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园区产业发展、功能定位和行业准入等因素,制定形成本园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重大意义;明确任务、主动作为,积极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加强统筹、着力攻坚,确保“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顺利推进。阳芳华副局长提出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定信心、敢于担当,扎实做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及商事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贡献。
省编办审改处处长熊世丰同志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着重讲解了“证照分离”改革的范围和内容、改革试点的重点工作、改革试点的组织与实施。熊世丰处长指出,我省17个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园区在各市级政府的组织下,结合实际,制定园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由各市政府报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培训会上,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朱贤国同志、企业监管处处长吴海广同志、经济信息中心主任欧莉同志分别以充分发辉企业登记注册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力以赴推进信息化建设为主题,围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任务的积极落实、推进、保障等方面进行了业务工作辅导。
17家国家级园区管委会的分管负责人,各有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管局领导、注册局长、监管科长、信息中心主任,派驻园区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其企业注册机构、企业监管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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