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管公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14.04.2018  01:56

4月12日,湖南省第三方民调机构对全省市场监管工作公众满意度调查报告正式发布,调查结果显示,2017年公众对湖南省市场监管工作满意度调查总体评价得分为80.40分,比2016年总体评介提升3.80分,达到比较满意水平。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冬表示,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好此次满意度调查结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改进和加强市场监管,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为科学评估2017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准确了解全省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市场消费环境、工商和市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公众满意度情况,湖南省工商局自2016年开始委托第三方民调机构,对全省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公众满意度调查。

调查报告中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市场消费环境和队伍建设四项一级指标得分79.86-81.07分之间,呈现三升一降的趋势。其中市场消费环境得分为81.07分,比上年提高16.82分;市场准入环境得分为79.86分,比上年提高3.40分;队伍建设得分为79.87分,比上年提高2.98分;市场竞争环境得分为80.44分,比上年下降4.77分。从二级指标调查结果看,交易秩序评价满意度得分最高,为88.71分。所有二级指标得分在73.73-88.71分之间,得分排前三位是“交易秩序评价”(88.71分)、“消费侵权情况评价”(86.27分)和“竞争秩序评价”(85.82分)。

从市州调查结果看,与2016年相比绝大部分市州市场监管工作满意度提升。14个市州总体评价得分在75.92-84.45分之间,其中有7个市州达到比较满意的水平。

从不同调查对象结果看,代表委员对市场监管工作评价最高。本次调查的受访者中,代表委员对市场监管工作评价为88.91分,高于全省平均分80.51分;企业受访者80.68分,高与全省平均分0.28分;个体户和消费申诉者评价略低于全省平均分2.92和6.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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