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15.01.2017  12:02

  为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促进工业绿色发展和技术创新,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经报省政府批准同意,原湖南省技术改造节能创新专项资金整合为湖南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现就2017年湖南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支持方向 

  贯彻《中国制造2025》精神,按照工业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重点支持《2017年湖南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申报指导目录》(附件1)所列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等方向的项目。

  二、支持方式 

  采取无偿补助或者奖励的方式。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湖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原则上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和具体方向。

  3.对申请无偿补助的项目,项目单位已申报2017年我委其他专项资金的不得申报本专项资金。对申请奖励类的项目无此要求。

  4.其他申报条件参见附件1。

  四、申报工作组织 

  1.省属企业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初审并行文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2.市(州)(不含财政省直管市)企业的项目,由市(州)经信、财政部门共同组织申报,统一行文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3.财政省直管县(市)企业的项目,由县(市)经信、财政部门共同组织申报,统一行文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同时抄报所在市经信委、财政局。

  4.中央在湘企业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项目所在地市(州)或财政省直管县(市)上报。

  五、申报方式与要求 

  1.项目申报资料要求。本次申报不接收项目单位的纸质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需编写项目申请报告(各类项目申请报告要求分别参考附件3-1、3-2-1、3-2-2、3-3-1和3-3-2),并通过《湖南省制造强省建设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61.187.56.42:8080/zzqs/login.xhtml)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http:/220.168.30.70:28889/mainPage.jsp)填报项目信息和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市(州)和财政省直管县(市)经信部门、省直主管部门要及时在《湖南省制造强省建设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查上报。

  2.上报文件要求。市(州)和财政省直管县(市)经信部门、省直主管部门需上报申请专项资金的红头文件和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纸质版本一式4份,分别报省经信委投资规划处3份,省财政厅企业处1份,同时报送项目汇总表电子版。

  3.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月25日。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各项目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所在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市)经信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联系咨询,也可咨询附件1中所列各具体方向相应的省经信委联系人。

  2.上报文件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投资规划处  彭景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邮编:410004

  E-mail:[email protected]

  省财政厅企业处  刘天学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

  邮编:410015

  3.《湖南省制造强省建设项目库管理系统》使用有关问题咨询请致电0731-88922633;《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使用有关问题咨询请致电0731-85165438。

  (申报通知及附件详见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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