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组织召开《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听证会

10.07.2017  20:45

7月7日上午,省环保厅就《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组织立法听证。

来自全省政府机关、环保系统、大专院校、企业、民间社团、科研院所、法律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代表共计30余人参加听证会。

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出席听证会并讲话

听证代表踊跃发言

7月7日上午,省环保厅就《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土壤条例》)组织立法听证。听证会由省环保厅法制宣传处负责人主持,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出席听证会。来自全省政府机关、环保系统、大专院校、企业、民间社团、科研院所、法律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代表共计30余人参加。

省环保厅土壤污染防治处负责人首先就《土壤条例》的编制情况、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等作了说明。

据介绍,《土壤条例》是我省为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而编制的。

土壤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参加听证会的各界代表畅所欲言,就《土壤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发表了各自的看法、见解,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潘碧灵首先代表省环保厅对大家能够积极献策表示了衷心的感谢。他表示,从目前来看,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最为重要、最为迫切、最为薄弱也最为复杂。就本次听证会针对《土壤条例》(征求意见稿)所反映出的部分短板和有关问题、意见,在继续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再进一步修改完善。

潘碧灵表示,人类既是环境的享受者,同时也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土壤保护、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希望大家积极参与立法工作,以上位法为依托多提宝贵意见,使得我省的立法更有操作性,更具湖南的立法特色。“只有地球母亲有了一个洁净的土壤,我们才能粮安、食安,这跟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