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商流通﹝2017﹞43号)要求,我厅定于10月16-30日期间,在全省商务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现将《湖南省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实施方案
湖南省商务厅
2017年10月9日
附件
湖南省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工作方案
为扎实深入推进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事故防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省商务厅决定在2017年10月16-30日期间,在全省商务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跨市州交叉检查,加强全省商务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协调配合,交流工作经验,提升我省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
二、活动组织
安全生产交叉检查活动由省商务厅负责统一组织和工作协调,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应按照安排实施、落实各项工作。
三、检查时间
2017年10月16-30日
四、交叉检查分组
(一)检查人员
每个市州商务局由局领导带队,另安排1名工作人员组成一个检查组开展检查,被检查地区商务部门派工作人员陪同检查。
(二)检查分组
全省14个市州,共组成14个检查组。分组安排见附件。
五、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商务主管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是以下方面: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全员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及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有效建立安全生产联络员机制等。
2、商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3、对商务领域企业日常检查情况,尤其是对省消安委通报的隐患清单企业督查整改情况。
4、深入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环保专项整治情况。
5、开展专项行动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
6、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二)重点检查商贸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是以下方面: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章的建立和执行等情况;
2、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和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情况。
4、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情况和各级政府及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督查等发现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六、组织实施
(一)报送备检企业名单,确定检查安排
1、被检查单位于10月12日前,选送4家备检企业名单给对口检查单位。
2、由检查单位从被检单位报送的企业名单中挑选其中2家进行检查,由两家单位磋商确定具体的检查时间和安排。
(二)严格按照检查要求,依法实施检查
各检查组依法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对被检单位、被检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向被检查单位进行通报。
(三)总结上报
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各检查组应汇总在检查期间对企业隐患排查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省厅流通业发展处。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选派得力人员积极参与,各方面给予保障和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组织。
(二)相互配合,取长补短。各级商务部门要以开展交叉检查活动为契机,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比较、总结分析。要充分交流介绍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合理分工、密切配合、规范严谨地开展工作,确保交叉检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各级商务部门要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的要求,对列入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切实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迅速做出处置,形成打击违法的高压态势。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联系人:湖南省商务厅流通处 戴琳,陈识君
联系电话:0731-82287093,8228707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市州交叉检查分组安排
| 检查单位 | 被检查单位 |
1 | 长沙 | 郴州 |
2 | 衡阳 | 湘西自治州 |
3 | 株洲 | 永州 |
4 | 湘潭 | 张家界 |
5 | 邵阳 | 娄底 |
6 | 岳阳 | 益阳 |
7 | 常德 | 怀化 |
8 | 张家界 | 长沙 |
9 | 益阳 | 邵阳 |
10 | 郴州 | 衡阳 |
11 | 永州 | 常德 |
12 | 怀化 | 湘潭 |
13 | 娄底 | 株洲 |
14 | 湘西自治州 | 岳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