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

31.03.2016  13:56

  华声在线-湖南日报3月30日讯(记者 刘文韬 唐婷 通讯员 向健生)今天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长沙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出席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5件地方性法规、8项决定案和有关人事任免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永文主持会议,副主任谢勇、刘莲玉、李友志、陈君文、王柯敏,秘书长彭宪法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蔡振红、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关于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关于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关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关于通道侗族自治县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邵阳市、张家界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沙等12个市州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间调整的决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安排的决定、关于批准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的决定、关于批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通道侗族自治县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的决定。

  会议决定接受于来山、徐明华、蒋作斌辞去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李友志辞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并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会议还表决了其他有关人事任免案。

  徐守盛为本次会议任命的部分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为本次会议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徐守盛指出,前不久刚刚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十三五”开局的历史节点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通过了“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了2016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的政策举措。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湖南代表团参加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促进“三量齐升”,推进“五化同步”,加快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切实增强党的观念,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毫不动摇与时俱进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好、落实好,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促大局、议大事、保落实中的重要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更加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永葆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要进一步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徐守盛强调,依法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是省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审议决定各项重大事项是履职行权的法定职责。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依法规范履职行为,积极参加常委会会议,加强会议服务工作,着力提高审议质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期盼,紧紧把握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使立的法真正管用,解决实际问题。要紧紧把握增强监督实效这个关键,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解决制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瓶颈问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相关新闻: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于2016年3月30日经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3号

  《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于2016年3月30日经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邵阳市、张家界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于2016年3月30日经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工作若干规定〉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于2016年3月30日经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6号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于2016年3月30日经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沙等12个市州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间调整的决定

  (2016年3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长沙、衡阳、株洲、湘潭、邵阳、岳阳、常德、张家界、益阳、怀化、娄底市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间的决定,以上12个市州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时间由2017年底至2018年初调整到2016年底至2017年初。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安排的决定

  (2016年3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和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通知》,按照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同步进行的原则,在2016年7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邵阳市、张家界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16年3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邵阳市、张家界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