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保完成2014年湖南省企业养老保险同级财政补助的督办函

04.11.2014  11:28

湘人社函〔2014〕34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调度,大部分市州企业养老保险的同级财政补助任务进度严重滞后,为确保年底完成,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企业养老保险同级财政补助目标任务是省政府对地方党委政府的考核指标,作为政府组成部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养老保险的实际情况。年底未按目标任务完成同级财政补助的市州、县市区,我厅将提请省政府,并衔接省财政从一般性转移支付中予以抵扣。

  请各市州认真核对9月实际完成情况,未完成任务的地方应高度重视、及时落实,并督促所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争取11月底前完成到位。

 

附件:2014年9月湖南省企业养老保险同级财政补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