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正式启动大气污染法防治执法检查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第一次全体会议。
湖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肇雄讲话。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君文讲话。
红网长沙10月16日讯(记者 刘容)今天上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湖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肇雄,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君文,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彭宪法出席。
为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10月16日-22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将派出三个检查组,对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张家界、娄底7个城市开展专题执法检查。以听汇报、座谈、实地检查、个别走访、随机暗访的形式全面了解各地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
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年来,湖南出台了系列措施,强化工业污染整治,深化扬尘污染整治,持续推进餐饮业油烟整治,全面启动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等。1-9月,全省共对82起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对处理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湖南省环保厅透露,目前湖南省空气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趋势向好。根据监测,今年1-9月,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衡阳、邵阳、益阳、娄底、怀化、吉首、郴州、永州8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5.2%,与上年同期相比整体保持平衡。按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张家界6个环保重点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8.1%,其中长株潭三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7%,与上年同期相比达标率小幅上升。省环保厅表示,总体来看,自2012年以来,湖南大中城市空气质量急剧恶化的趋势已有所遏制。
会上,陈肇雄强调,大气污染防治是促进民生改善,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任务,政府各部门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综合治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完善政策机制,加强监督执法。要根据湖南省实际,从源头加强治理,确保治理大气污染、建设绿色湖南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陈君文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一系列重要指示的要求,各部门之间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把这次执法检查作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的一个有力抓手,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