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辞职名单

23.01.2015  20:53
  红网长沙1月23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容)今天下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长沙闭幕。会议决定
  
  批准:
  
  李平辞去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潘爱民辞去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清生辞去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勋爵辞去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孙承辞去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