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 人大行动】从一部法规看湖南省人大如何用法治推进扶贫开发
编者按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赴湘西自治州花垣县十八洞村考察调研时,作出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这是党中央治国理政方略中对新时期扶贫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新时期党和国家扶贫工作的精髓和亮点。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推动脱贫攻坚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聚众力,集众智,聚焦全省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今天起,红网、时刻新闻推出系列报道,为您讲述湖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助推脱贫攻坚的故事,敬请关注。
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韩永文(上排左四)率领执法检查组来到湘西,对其贯彻实施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韩永文(中)与贫困户村民交流,询问脱贫情况。
部分地区脱贫攻坚存在“上面热、下面冷”的现象;有的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严重,有的贫困县、贫困村“争戴穷帽”“只愿戴不想摘”;涉农资金与扶贫资金不匹配,存在“撒胡椒面”“大水漫灌”现象……对这些问题和现象不规范不制止,脱贫攻坚何以彻底到位。
2016年1月,《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横空出世,使这些问题和现象背后的行为受到法律的规范和限制。
这部法规连续3年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是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脱贫攻坚的重要民生立法。对这部法规的制定,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甚是重视。
2013年,制定《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就已提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连续3年被列入常委会立法计划。
2014年2月,在湖南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湘西自治州代表团彭武长等16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尽快制定《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议案。为做好该议案审议工作,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要求由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督促具体做好立法调研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为加快立法,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多次到省扶贫办听取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加快立法进度。
为此,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由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省扶贫办等4家单位共同组织起草,实现了2015年当年提出议案、当年提请审议、当年表决通过。
为依法扶贫脱贫治贫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2016年1月1日,《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紧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重点解决脱贫攻坚中“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问题,为湖南省依法扶贫、依法脱贫、依法治贫提供了坚强法制保障。
针对部分地区脱贫攻坚存在“上面热、下面冷”的情况,《条例》从精准识别对象、层层落实责任、强化扶贫措施等方面入手,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监督考核。
《条例》出台后,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强化了人大监督、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并对各级政府及部门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不作为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比如:在层层落实责任方面,《条例》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好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条例》明确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扶贫工作职责:省人民政府负责扶贫开发目标确定、任务分解、监督考核等工作,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分类指导和监督等工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人力调配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扶贫开发的具体实施工作,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贫困户识别、退出及扶贫措施的落实等相关工作。
强化人大监督,深入一线开展执法检查
虽然《条例》颁布实施了,但各级各部门是否按要求贯彻执行好了呢?不实地走访,恐怕难以全面摸清情况。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各级各部门《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今年6月至9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3个执法检查组,分别由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韩永文,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君文、王柯敏带队,分赴怀化、湘西自治州、永州、邵阳、郴州和株洲六个市州实地开展执法检查,并委托长沙等8个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执法检查组还随机抽查了18个村共436户贫困户,进行问卷调查。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详细掌握了全省脱贫攻坚情况,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今后脱贫攻坚工作意见和建议。
为强化人大监督,在这之前,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多个专项工作报告。2016年,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全省农村精准扶贫情况的汇报;今年5月,常委会又专题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脱贫攻坚情况的报告,并将审议意见及时向省政府进行了交办。
2017年,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和改进脱贫攻坚工作》定为重点处理建议,并对《加强和改进脱贫攻坚工作》类重点处理代表建议进行督办,邀请提建议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就“完善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完善贫困退出验收办法”“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强化能力扶贫与智力扶贫”“建立稳定脱贫工作机制”等课题专题调研。如针对1931号建议中提出的“加强资源统筹,落实兜底扶贫”,省扶贫开发办与省民政厅加强合作,抓好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工作,实现“两线合一”。针对2025号建议中提出的“要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落实监督制度和考评标准”,省政府出台《省级领导联系指导贫困县脱贫攻坚职责》,进一步强化了省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责任,推动了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向纵深发展。
加强联点督查,确保脱贫实效
根据省委安排,全省深入开展了脱贫攻坚常态化联点督查。今年6月以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各率一个督查组赴所在联系点开展督查。
期间,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奔现场)的方式,深入乡镇村组、社区和集体企业,走访贫困农户,发放调查问卷,排查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及时向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交办,跟踪抓好问题整改。
针对识别不精准的问题,清理漏评对象和出错对象,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重新纳入、进行帮扶。针对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督促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提高扶贫资金效益。在发展产业方面督促完善精准扶贫规划,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切实增加贫困户投入。针对教育、医疗、住房和干部作风等方面有关的问题,也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各地抓好整改,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抓好扶贫共建,助力全面小康
近年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驻村帮扶工作,先后向岳阳平江县、怀化新晃县、长沙浏阳市等地派驻扶贫工作队,切实做好贫困村帮扶工作。
特别是2015年至今,湖南省人大机关向株洲市茶陵县虎踞镇水源村开展驻村帮扶,按照驻村3年确保脱贫的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近3年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机关干部等160人次先后到该村调研、视察和指导,帮助该村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开发旅游资源,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在湖南省人大机关的驻村帮扶下,2016年,水源村提前实现脱贫任务。村里的学校、幼儿园、幸福安居工程、危房改造、卫生室、村民文化广场、村民服务中心等民生设施全部投入使用,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得到较大提高。
红网时刻记者 刘容 通讯员 鲁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