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煤炭去产能完成全年目标八成

26.08.2016  21:07

  近日,湖南省煤炭管理局消息称,全省启动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以来,今年上半年共关闭煤矿257处,退出产能1610万吨,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关闭300处煤矿目标任务的82.9%。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同比分别下降82.4%和87.9%,连续37个月无重大事故。湖南省人民政府在日前召开的全国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上介绍了做法和经验。 

  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徐守盛书记做出重要批示,杜家毫省长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并召开了全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和烟花爆竹整治推进视频会议,分管副省长戴道晋主持召开了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去产能”工作。 

  4月18日,省政府印发了《湖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方案》,将此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省建立了“省领导、市负责、县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确保煤炭去产能有力有序推动。省煤炭管理局局长李联山多次深入湘煤集团有关煤矿,以及耒阳市等市乡镇煤矿进行 “去产能”调研,要求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坚定瘦身减负的信念不动摇,坚持市场倒逼与政府支持相结合,把化解过剩落后产能与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淘汰关闭和兼并重组更好地结合起来,不断增强企业内生动力,促进我省煤炭产业向效益更好、质量更优、安全更高的方向发展。 

  坚持依法依规,确保严格关闭退出。省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各产煤市、县和煤矿企业调研,在充分调研和摸底的情况下,省政府提出了总体思路,明确了目标任务。计划用3至5年时间,化解落后煤炭产能1500万吨,全省煤矿总数控制在200处左右。决定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省政府批准各地保留煤矿规划后,停止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全省煤炭管理部门按照我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煤矿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凡是国家明确关闭的对象和淘汰退出的产能,坚决做到应关尽关,应退尽退,早关快关,并明确了专项行动时间、淘汰落后产能范围、实施步骤及相关重点工作。对9万吨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非正规开采等属于落后产能的煤矿进行全面摸排,对已经排查确定的落后产能大部分煤矿实施了关闭淘汰,并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加快引导过剩产能煤矿关闭退出。 

  坚持严管严控,确保早关早退。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凡未实现正规开采、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瓦斯抽采不达标的煤矿,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不予颁证、延证,已经颁证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监管执法,以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为抓手,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专项行动及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通过严格监管执法,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推动煤矿重大灾害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倒逼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依法加快退出,推进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湘煤集团在关闭蒋家坪等5处煤矿的基础上,决定年底前再关闭退出托山、荆南、茶塘等3处煤矿,去产能25万吨。截止今年6月底,我省已按要求关闭煤矿257处,化解产能1610万吨。预计下半年我省还将关闭煤矿70处、化解产能500万吨左右。 

  严格执行276个工作日制度。从4月19日起,湖南在煤矿执行276个工作日生产规定,重新核定了煤矿生产能力,并予以公告。要求煤矿企业按照《公告》重新确定的生产能力,合理制定月度生产计划,主动减量化生产,杜绝超能力生产,落实好节假日停产和安全保障措施。全省在全面实行煤炭产能公告和依法依规生产承诺制度基础上,对实行弹性工作日制度的煤矿严格履行备案程序,要求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具体生产、放假日期、生产和检修计划及安全保障措施。考虑276个工作日制度将是煤炭行业的常态,为使煤炭生产企业尽快适应和改进在276个工作日制度下的管理方式和生产技术工艺,严格按照新的工作机制组织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我省按“四不两直”要求对辖区内或所属煤矿进行暗查暗访和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于超能力组织生产的,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列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5月,由省煤炭管理局领导带队对湘煤集团铜角湾、伍家冲、龙家山等省监管煤矿和攸县乡镇煤矿落实276个工作日制度进行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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