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三年审理消费者维权案近两万件

15.03.2016  09:28

  中新网长沙3月14日电(记者 傅煜)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消费模式不断转型升级,消费者维权纠纷日益增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4日对外发布消息称,湖南法院近三年共审理各类消费者维权案件19036件,涉案争议标的总额10.87亿元(人民币,下同)。

  网购遭遇假货,网民们通常会如何处理?某机构在网络上发起的一项民调显示,40.3%的中国网购用户在买到假货后选择“忍了”。在湖南省高院当日公布的一起涉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中,网购到假货的赵某某“没能忍住”,而是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不仅要求卖家退付了672元的购货款,还拿到购货款十倍的赔偿金。

  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近年来,湖南法院严厉打击消费领域犯罪行为,全面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审结了一大批社会关注度高、民众反响强烈的消费者权益案件。据湖南省法院审委会委员、新闻发言人李宇先介绍,2013年至2015年,湖南法院共审结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案件477件,判处罪犯953人,其中72人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在这些审结的案件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案件占比近五成,其次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等。

  李宇先表示,对一些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特别是涉及面广、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犯罪,湖南法院依法从严惩处,严格缓免刑的适用。在依法判处自由刑的同时,湖南注重财产刑的适用,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的能力和条件。如刘宝平、刘航飞等人生产、销售假保健品一案,两名被告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三年六个月,分别判处罚金四十五万元、四十六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