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气象“十三五”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印发

30.12.2016  06:04
      2016年12月19日,《湖南省“十三五”气象发展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发改委与省气象局联合下文,印发至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气象局于2015研究,确定了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和框架。湖南省委“十三五”规划建议和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对气象工作均提出明确要求,指出要“加快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气象信息开放共享平台和气象预测预报现代技术体系,建设一批气象灾害防御工程”。省气象局按照省政府要求,充分加强与省“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等衔接,确保与上行规划任务和工程全面对接。
      《规划》以提升核心业务能力,提高综合服务效益为主要目标,全面做好国家气象事业“十三五”规划中各项任务的落地工作,针对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需要,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湖南气象事业可持续发展。着力构建湖南气象现代化“四大体系”,包括现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现代公共气象服务体系、现代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体系以及现代气象管理体系等。着力构建助推湖南区域协调发展的四大气象服务格局,包括长株潭城市群气象防灾减灾保障,环洞庭湖湖泊湿地生态与水上安全气象服务保障,大湘南丘陵农业农村发展气象服务保障,大湘西生态旅游与精准扶贫气象服务保障。《规划》全面落实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实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意见,组织实施四大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工程项目,即“气象基础观测站网工程”、“精细化气象预报与服务工程”、“气象灾害综合防御工程”、“生态文明气象保障工程”。制定提升气象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公共气象服务能力等八大发展任务,努力实现气象监测更加可靠、气象预报更加精准、气象预警更加广泛、气象服务更加优质、气象管理更加科学。
      湖南气象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出炉,意味着湖南气象现代化发展迈上了新的旅程,将科学指导湖南气象事业在未来五年的快速发展,助力湖南长株潭地区2017年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整体实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的宏伟目标。《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湖南气象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效益,为湖南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的气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