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每县配备使用非处方药不得超过25个品种

30.12.2014  12:22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潇湘晨报报道,12月29日,潇湘晨报记者从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该委下发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的意见。根据意见,湖南省不再增补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以省为单位增补非目录药品是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初期的阶段性措施,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已经基本适应基层用药需求,本省不再进行新的非目录药品增补。

  湖南省乡镇(社区)、村(站)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群众需要,配备使用一定比例的非处方药,但非处方药金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基本药物使用金额的5%;每个县(市、区)配备使用的非处方药不得超过25个品种。具体实施办法由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