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检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业化、职能化促发展

30.01.2015  19:48

  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到底能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多大的推动作用?如果一定要用量化的指标来回答这个问题,或许只有经济学家通过周密的计算才能获得答案。

  72岁的湖南农民刘湘勇有更加感性且质朴的认识,比如现在的农机补贴再也没有从前那么麻烦,他只需通过一个名叫“一站式”的阳光交易所,仅仅需7个步骤就能补贴购机。得益于此,一户农户的生产效率就能得到显著的提高。

  该项惠农措施其实就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完成后衍生出的经济效益。2012年省检察院通过对76件农机补贴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系统分析后,提出了《预防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的建议》,建议成为省农办、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各部门联合出台文件的指南,最终形成“湖南模式”上报至国务院。

    “预防出生产力,抓预防也是抓发展。”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说,专业化、职能化是我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始终不变的追求。

   良好发展环境的“维护者

    “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帮助企业整章建制,堵塞漏洞,为涟钢带了生机”。这是2014年初华菱涟钢集团写给省检察院的感谢信中的一段话。

  2013年,娄底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华菱涟钢集团有限公司系列腐败案时,查案不忘预防,查案不忘服务,坚持事前沟通稳定人心,组织通报防止“空档”,工作通气保生产,既揪出了“蛀虫”,又提出了预防对策,堵漏建制,促进了生产,公司当年减少负债31.18亿元。

  为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2013年,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优化我省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加大查办和预防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指示精神,在全省检察机关预防部门部署开展了多项预防工作。

  围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省检察机关开展重点项目专项预防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针对中储粮国有粮库职务犯罪易发多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贴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全省性的预防调查活动。深入调查分析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预防咨询、年度报告等工作,为党委政府治理腐败建言献策,帮助预防单位整章建制。发挥廉政文化建设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运用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资源,运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国家工作人员,组织“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的各种形式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与此同时,不断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使检察机关成为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维护者和公平正义的捍卫者。

  2014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开展预防调查367次,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分析406件,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共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611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1338次,受教育人数299467人/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8929次。全省检察机关有6件年度报告获评全国优秀年度报告,有3幅预防职务犯罪摄影作品在全国获奖,有2篇论文获全国检察机关优秀预防理论文章。

  同时,各地把“专业化、职能化”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方向,不断增强和提高预防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2014年2月,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工作的部署,省检察院预防处在综合反贪、反渎、公诉、控告、申诉等部门的意见后,形成了《湖南省2013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报告》。报告总结了2013年度我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系统地分析了我省职务犯罪发案状况及特点,对2014年职务犯罪的发案和查办趋势进行了预测,同时提出了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等四点意见,并报省委、省政府、省人大主要领导。

  该《报告》得到了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的肯定和批示,并批转至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要求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探索和改革。

   打造惠农 湖南预防”模式

    “以前下雨房子周围地面全是泥巴,现在雨再大,家里再看不到泥巴了”。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81岁的五保户杨奶奶笑容满面的告诉笔者。

  株洲市住建局小城镇建设科胡屹威介绍,农村危房改造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株洲市自2010年启动农村危房改造以来,财政累计投入9500万元,22070户农村家庭受益。然而,少数基层干部将黑手伸向这些补助资金。攸县某村支书利用补贴对象对政策不了解,隐瞒补助实际数目,三次侵吞补助款1.3万元。株洲市检察机关在查处该案同时,专门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容易诱发职务犯罪、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开展了专门的预防调查,提出检察建议,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株洲市住建局专门下发通知,针对检察建议逐一排查,完善管理制度,确保了危房改造资金全部用于补助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农户。

  相对其他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来说,湖南省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犯罪数额虽然不大,但均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农村经济发展,关乎社会稳定,后果严重,影响恶劣。比如,2009年涉案金额10万以下的77件,所占比例42.7%;2010年涉案金额10万以下为135件,所占比例53%;2011年涉案金额10万以下为91件,40.2%;2012年涉案金额10万以下为59件,所占比例为36.7%;2013年涉案金额10万以下为55件,所占比例为35%。

  2014年上半年,由省院预防处撰写的《湖南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态势分析及防范对策》报告,得到了省委书记和省长批示,省委办公厅高度重视,多次咨询了解有关情况。《分析及对策》指出:2009年以来,湖南省检察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把资金投入规模大、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涉农惠民领域、项目、环节作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有计划地开展了多个专项行动,取得较好成绩。2009年至2013年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95件1139人。

  湖南省各级检察机关针对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的案发特点和原因,积极推进侦防工作的有机结合,深入开展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全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种惠民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土地整理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积累了一定经验。

  比如,郴州资兴市检察院针对该市民政局职务犯罪系列案件进行系统分析,深入发案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帮助谋划创新管理,促成郴州市民政部门建立了“低保民主评议机制”和“低保数据化管理机制”。民主评议机制体现了民主公开,实现民主监督,有效防止了“关系低保”和“虚假低保”。城乡低保数据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将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核、审批、数据对比、动态管理、数据上报、信息公开、部门监督等全部通过该系统完成。

  在农机补贴领域创造了惠民资金补贴的湖南模式。“湖南模式”的具体做法是:农机部门搭建“一站式”阳光交易所,老百姓通过7个步骤实现补贴购机。(1)咨询了解政策;(2)看样机、确定机具规格型号,与供货方在限价内议价定价;(3)现场拍摄“人机一体”数码照片,连同购机人身份证和购机申请,上传购机管理系统;(4)交易所进行资格初审,签订购机补贴协议;(5)省、市农机局市场监管员网上审核购机补贴申请(协议),向供货方下达供货通知单;(6)购机户向供货方缴纳购机差价款,供货方出具发票;(7)购机户持供货通知单、购机补贴申请(协议)表、缴付购机差价款发票到供货处办理提货。这一做法确保农民购机阳光交易,切实防范了“虚假购机补贴”现象的发生。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