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红色湘潭—法治建设别样红
湘潭市委书记陈三新(左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廖国锋(左三)在雨湖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研。
市委副书记、市长胡伟林(右五),时任市委副书记李江南(右四),时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阳祖耀(右六),市政协主席周放良(右三)等市领导参加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仪式。
举办大型社区法治宣传。
“湘中灵秀千秋永,天下英雄一郡多”,历史的湘潭人文荟萃,英雄辈出,既是楚汉文化的发祥地之一,其独具的红色文化更是影响现代中国发展的湖湘文化的源头。
日月流逝,文化前行,当历史的镜头切换到今天,当“法治”扎根湖湘大地,湘潭一如从前,勇立潮头,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将“法治湘潭”作为打造“幸福湘潭”的四张名片之一,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荣誉。
首创“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诚信守法经营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全国无纸化普法考试试点……
2011、2012年度市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先进单位、2011—2012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
“法治湘潭”正成为一张崭新的名片,引领着“幸福湘潭”的发展。
多渠道传播法治文化 筑牢法治湘潭之基
清晨。湘潭市九华吉利社区公园。花香袭人,绿荫如盖。前来锻炼的人们,三三两两,悠闲自若,一派祥和的都市靓景。
走进公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醒目的“法治九华”四个大字,公园内随处可见学法用法守法遵法和诚信等法治术语和宣传图片,“这种宣传方式喜闻乐见,我们爱看!”正在公园打太极的刘老大爷告诉我们。
“普法宣传要因地制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来教育人、警示人、提醒人。”湘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法治办主任廖国锋告诉我们。吉利社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只是湘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文化的一个缩影。
“六五”普法以来,湘潭市应用和创新法治文化的媒介与载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法律六进”为着力点,以“一公园、三基地、三平台、三载体、三队伍”为渠道,不断增强全市公民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教育,打造法治湘潭建设的新模式。
拓展宣传渠道。“六五”普法期间,该市加大经费投入,创新宣传形式,大力建设法治文化宣传阵地。通过打造“一公园”(九华吉利社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立“三基地”(市委党校教育基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警示教育基地、市十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三平台”(报纸专刊平台、电视专栏平台、法治湘潭网平台)、设立“三载体”(户外大型公益广告、媒体机、法治E本)和成立“三队伍”(法治湘潭宣讲团、法律志愿者队伍、“法律明白人”队伍)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方式,让老百姓于潜移默化中享受法治文化的熏陶,接受法治文化的教育。
延伸传播范围。为了让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延伸和传播,该市不断创新工作形式,大力推进“法律六进”。通过开展法治讲座、讲坛、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汇演等法治宣传活动,把法律送到广大机关、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和单位。县职业技术学校成立了模拟法庭,市和平小学获评全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教育效果明显,反响良好。
培育法治意识。该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机制,由市委法治办牵头,联合各单位开展各种专项法律宣传“月周日”活动。如“4月税收宣传月活动”、“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活动”;“3·15”新消法宣传活动、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参加国际档案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把法治宣传融进老百姓的每个日子里。在活动的现场发放法律书籍、普法专刊等宣传资料,并进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市民释疑解惑,解答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法制宣传专项活动的开展,有效发挥了各职能部门的法治宣传优势,培育了市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
法治文化的广泛传播,使市民切切实实感到了法律对维护自身权利的重要作用,认识到了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培育了市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
多系统捍卫司法公正 强硬公平正义之翼
“以前我们遇到法律问题,就傻了眼。现在社区就有法律工作人员帮助我们,真是党的政策好。”家住湘潭雨湖区的王大姐告诉我们。
湘潭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带头维护法律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的违法立案、判决不公、执行不力、久拖不决等问题入手,提高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法治文化的建立不但要以良法存在为前提,更要以良法的公正实施来保证。“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市委法治办常务副主任刘新明说,“全市司法系统一直立足职能、整合资源、凝聚力量,着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市中级法院率先在全省实施裁判文书公开,全年裁判文书上网率经省高院考核为100%。同时,全面启用数字法院审判管理系统,保障当事人可随时查阅案件流程及有关材料。此外,为连通政法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最后一公里”,让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湘潭市法院系统开展“百案巡回开庭、百案庭审直播”活动,把法庭“搬”到老百姓的电视机里,让法庭走进老百姓的身边。
——市检察院建立了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完善并开通了办案信息查询系统、全程录音录像系统、“12309”举报、控告、申诉、投诉“四合一”的统一受理电话系统等。推行申诉案件公开办理机制,对部分疑难、复杂刑事申诉案件运用公开受理、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形式进行办理,增强对申诉审查的认同感和信服力,进一步转变人民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观念。
——市公安机关积极推行“一网通”、“一网办”、“湘警网”建设,坚持办案定人、审核定权、流程定时,率先在全省开通“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系统”和推行五级情报网建设;建立社区警务室试点,将户管、网管、外管、消防、车管等职能下放社区。
公、检、法系统的司法公开只是湘潭市捍卫司法公正的一个基础性先导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湘潭全市司法系统立足职能、整合资源、凝聚力量,不断创新司法为民措施,着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推行“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探索人民满意的基准点。该市以全面深化司法公开为平台,以“到群众中间、离群众最近、与群众贴心”为行动指南,对人民满意的基本点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官一律”进社区(村)的活动,在全市所有的社区和村都派驻1名法官、1名检察官、1名公安民警、1名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每月定期二至三个工作日驻社区(村)开展基层矛盾化解、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
首创“三调联动”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在全面推进社会矛盾排除化解方面,该市针对新形势、新任务,强化问题导向,研究制定了《湘潭市加强“三调联动、三级联调”工作的意见》等三个配套文件,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横向网络的基础上,突出强化县、乡、村三级联调的纵向网络。全面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出台《湘潭市涉诉信访“135”工作系统运行意见》。改革以来,到党委和政府反映涉法涉诉问题的明显减少,到政法部门依法反映诉求的增多,人民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逐步增强。
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湘乡市试点建立高标准、高效率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1264.52平方米,设置了法律援助接待大厅、公证服务大厅等一系列设施,极大的简化了群众申请程序、降低了群众维权成本。
建立“一小时法律援助圈”,提升人民满意度。全市市、县两级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便民接待窗口、全市83个乡镇(街道)全部依托司法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所有的村(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建点率达100%。另外,在工会、妇联以及4个看守所也全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在全市范围内,困难群众可以借助交通工具在一小时之内到达就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
司法公开、矛盾联调、治安联防、服务联动、平安联创,湘潭正以它独特的方式,带领人们走向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
全方位推进依法行政 畅通法治政府之道
2011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对于湘潭来说,是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征程的重要之年,也是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要突破的一年。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牢牢把握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这个核心”,明确指出“要完善党委、政府议事决策机制,健全决策程序,引入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大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所谓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就是坚持做正确的事、正确地做事。”五年来,他们始终贯彻这一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打造阳光透明法治政府,推进民主法治社会的进程。
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升依法执政能力。2013年湘潭部署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通过对各行政单位的评审和公示,提升单位依法执政能力;制定了《湘潭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明确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方式进行,提高“关键少数”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编制“两张清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为全面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绩效,湘潭市政府法制办牵头,严格按照“部门填报、审核规范、确认公开”的三步走模式,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划定了政府的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
制定决策程序,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制定了《湘潭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湘潭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明确了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标准和范围程序。出台了《湘潭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聘请了12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谈判、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的积极作用。
创新执法体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督促完善落实市或市辖区一级执法制度,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根据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划分不同层级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权限,理顺职责关系,整合行政执法资源,落实执法责任。湘潭县积极探索将县级部分行政执法权依法委托下放到有一定人口规模和经济实力的乡镇,开展委托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加大权力下放力度,深化改革创新。
强化法制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将政府信息目录内容扩充完善,并明确到责任单位,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与更新。深入贯彻实施政府服务规定,开通并公布了12345社会服务平台和市长热线,设立了市长信箱,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大力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工作。充分运用行政复议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加大了行政复议指导监督的力度,落实了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履行情况反馈制度。
政府有为,百姓日子才有味。
湘潭法治政府的建设,极大地提升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满意度,湘潭正呈现出领导依法执政行政、群众知法守法的和谐法治氛围。
多活动深化民主法治 彰显法治建设之果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律只有深入人心,才能真正实现法治;所以,一切法制的宣传,只有最终落实到法治活动的实践中,才能真正凸显社会民主法治,实现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列数湘潭“六五”普法期间的法治创建活动,可谓硕果累累、亮点纷呈,“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诚信守法企业”活动更是开全国先河。
——开展“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促进依法决策。该市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了“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以“完善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和行为”作为推进依法决策的重中之重,通过规范创建单位领导班子的学法用法“四项记录”,明确依法决策“三项原则”,健全依法决策“六项制度”,坚决遏制领导干部“三拍决策”,促进了依法执政能力的提高,为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得到了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其经验材料被编入《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资料汇编》,并在全省第7次法制宣传会议上作先进经验交流。
——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促进依法办事。“六五”期间,该市按照“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原则,组织各基层执法单位开展了两批“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2011年、2013年分别有30家、32家单位被评为“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市地税局加大欠税、非正常户和走逃户清理核查和公告力度,2014年全年在省局门户网站对15户欠税2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进行了公告。各创建单位也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内部监督等机制,加强内外法制宣传教育,完善首问负责制、责任过错追究制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以及办事程序,逐步实现行政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促进依法自治。该市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为目标,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履职,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以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为平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基层民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提高了村(居)民的法律素质,使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目前,该市共有61个村(社区)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其中韶山市韶山乡韶山村等8个村被国家司法部、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雨湖区和平街道吉利社区获评全市唯一一家“全国民主法治社区”。
——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促进依法经营。为引导和促进企业增强诚信观念、法治观念,切实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该市于2009年组织开展了首批“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湘电集团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的工作机制,集团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企业规章制度、合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各单位通过狠抓法制建设,加强内部法制宣传教育,注重信誉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等,增强了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提高了企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法治创建活动,提升了湘潭民主法治水平,通过典型的示范引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为推进法治湘潭建设迈向一个更高的台阶发挥了积极作用。
法治的宣传教育、法治文化的传播、司法公正的捍卫、法治创建活动的展开,推动湘潭较好地实现了政府依法执政行政、人人守法用法、社会更加民主开放的和谐局面。法治湘潭正以其日益丰满的羽翼为幸福湘潭的打造保驾护航。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