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等8家:湖南 打通理论与实务阻隔之“墙”
本报记者禹爱民
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差异等多种因素制约,法学教育界和法律实务部门长期饱受“一墙之隔”的困扰——理论和实践脱节现象严重。
自全国“双千计划”启动以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双向交流工作,努力搭建法院与高等院校之间的互动交流平台,积极探索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法律人才,致力于打通法学理论教育与法律实务之间的“高墙”。截至目前,共双向交流12人。
■转型:
走出书斋圆“法官”梦
“这一年的法院工作实践,是我从事法学理论研究20年以来,非常重要的一段日子。”“双千计划”交流对象之一、挂职湖南高院的陈叶兰这样对记者说。
2013年8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
该计划是在2013年至2017年期间,选聘1000名左右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或挂职任教,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同时,选聘1000名左右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参与法律实务工作。
陈叶兰属于湖南“双千计划”中第一批交流到司法系统的高校学者。全省共24人,其中湖南法院系统共6人。2013年11月18日,她作为该计划的人才之一,被学校派往湖南高院挂职,并被任命为行政审判庭庭长助理。从此,她开始了“两栖”生活,周一、二、四到法院上班,周三、周五回学校上课。
来到湖南高院后,陈叶兰要求学习办案,希望能熟悉从立案、分案、审理、结案等整个司法审判流程。
陈叶兰接触的第一个案件是一起因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纠纷案,这也是她在进行法律理论研究20余年后,第一次以庭长助理的身份参与办案。
“此前,我一直在研究三农问题。”陈叶兰说,但接手这个案件后,她却有点犯难。
翻阅文件、查找资料、反复听证,陈叶兰形容自己第一次参与办案时的投入程度“不亚于当年写博士毕业论文”。
经过深入研究案情和调查核实相关证据,陈叶兰发现,此案原审法院对事实部分认定不清,依据相关法律应该可以启动再审程序。于是,她向合议庭提出了启动再审的建议。“心里没有十足的把握,没想到合议庭最终采纳了我的观点。”
“我其实更多的是一名法院工作观察者。”陈叶兰说,“自己除了参与行政庭案件审理以及庭务会讨论案件外,也经常抽时间旁听其他庭室法官开庭,以开阔自己的眼界。”
事实上,陈叶兰并不是那种苦坐书斋的“老学究”。挂职期间,她充分利用法院案例丰富、资料查收便捷的有利条件,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并作为长沙市环保局法律事务专家组成员,参与湘江流域长沙段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
湖南高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张坤世说:“陈老师的到来,为法院工作注入了活力,因为她长于理论研究,这恰恰是我们做实务工作的法官所缺乏的。而我们的司法实践在某种程度上也可反证理论成果,二者之间相得益彰、相辅相成。”
■嵌入:
将课堂“搬”到庭审现场
“同学们,这一课我们主要讲犯罪构成中的‘四要件’与‘三阶层’。庭审过程中,请大家保持良好的纪律并做好笔记……”
2014年9月17日,一堂别开生面的卓越法律人才刑法开放课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进行。来自中南大学法学院的近百名本科生将旁听席挤得满满当当。
开放课主讲人龙兴盛博士有着“双重身份”:他既是长沙中院的法官,又作为“双千计划”交流对象任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特聘教授。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下,身着法袍的龙兴盛立即由和蔼可亲的教师变身为法官。
庭审开始,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证人出庭作证、法庭辩论、被告人做最后陈述……整个庭审有条不紊,严肃规范。
此次公开审理的夏某故意杀人案,诉讼过程严格按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进行,法庭调查分为定罪调查与量刑调查两个阶段,法庭辩论也分为定罪辩论与量刑辩论两个阶段,法庭并同意控方证人出庭作证申请,诉讼程序规范、有效。
庭审结束,龙兴盛又变成了老师,开始向同学们提问:“根据犯罪构成的基本分类方法,该案中的犯罪构成属于什么类型的犯罪构成”、“假若你是法官,如何化解此案中的民事部分矛盾”……
庭审又变回到了课堂。这种崭新的教学方法被称为“三位一体”的嵌入式法学实践教学法,分三步骤:首先由老师讲授基本法学知识,并提出问题;再由老师(法官)主持庭审,老师选择有代表性的个案进行真实的法庭审理,学生则带着问题听法庭审理案件;最后环节由老师结合庭审情况与学生互动,相互交流,共同解决在学习法律知识中产生的疑惑。
“嵌入式法学实践教学法这种上课形式非常生动新颖,有利于我们直观地感受司法活动,比传统的教学模式有趣得多。”不少学生这样感慨。
“将学生带到诉讼案件的庭审现场进行教学,有助于树立大家的法律信仰,也为同学们将来进入法律实务部门工作提供过渡。”陪同学生旁听的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这样评价。
■互补:
“传道”“授艺”相得益彰
“在长沙中院的锻炼,使我增长了见识,也积累了鲜活的审判研究素材。以前是‘闭门做学术’,现在是‘开门搞研究’。”在长沙市法院系统“双千计划”阶段性总结会议上,来自中南大学法学院的交流对象黄先雄副教授这样说。
在“双千计划”推行以前,黄先雄一直在中南大学任教,年纪轻轻便评上了副教授,出版了《司法谦抑论》《权利与权力的博弈——行政诉讼法修改纵横谈》等多部学术著作,在学术界颇有名气。到长沙中院挂职,是黄先雄初次走出“象牙塔”。深入到司法实践中,他充分感受到了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之间的张力。
为了让黄先雄在挂职中有更多的收获,长沙中院主动与中南大学法学院进行了多次沟通。最终,长沙中院党组决定任命黄先雄为该院院长助理,有权参加长沙市两级法院的审委会等一切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还按其专业研究方向,安排他协助分管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和行政庭。
黄先雄担任该院院长助理后,围绕审判实践的重大课题进行攻关,不断提升专家咨询工作质效。在该院挂职期间,黄先雄多次参加疑难案件讨论会、审委会,并主动请缨到两级法院开展法学前沿讲座。
长沙中院也凭借黄先雄这层“关系”,先后邀请了30余名法学专家参与疑难复杂案件分析研判,吸纳来自学界的意见,促进了该院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对于该院来说,“双千计划”推进了决策机制从“内部决策”向“广纳善言”的转变。
“我感觉他不像一般的法官,更像是一位法律传道者。”谈到一年多以来对黄先雄的印象,长沙中院副院长邹剑钧评价道。
发展:
从“开放课”到“法治论坛”
2014年12月17日,湖南高院与中南大学法学院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联合举办了题为“知识产权与商业化维权”的开放课活动。活动安排了三个环节:观看商业化维权案件的庭审录像和查阅有关商业化维权案卷、听众与一线办案法官就法律疑难问题面对面交流、现场授课及专家点评。
在现场授课环节,“双千计划”交流者、湖南高院民三庭副庭长伍胜为中南大学知识产权法专业学生做了一场演讲。他结合自己多年的知识产权审判经验,对知识产权法学前沿问题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与整合,教学语言生动,引用案例翔实。
“今天的开放课效果很好,这既是法学课堂教学形式的创新,也是实务部门调研活动的创新,极大拓展了‘双千计划’交流的广度和深度。”湖南高院民三庭庭长曾得志在参加完当天活动后这样表示。
伍胜是湖南“双千计划”第二批交流到高校系统的实务部门的人员。2014年9月,他被湖南高院派往中南大学法学院挂职,并被任命为副院长、特聘教授。
“要当好先生,先当好学生。”他将过去的研究生的教材捡起来,从头学起,力求弄清每一个概念、每一个基本原理,同时系统梳理过去所办理的案件,总结有益的经验融入教学中,着重解决当前法学教育中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
伍胜一方面认真组织课堂教学,一方面积极创造条件推动院校深入合作。经过这几个月的教学实践和深入调研,他撰写了一份关于加强院校合作、构建“双千计划”长效机制的报告递交湖南高院党组,并被采纳。
在他牵头下,2014年12月初,湖南高院与中南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了“依法治国与司法改革”论坛。论坛邀请了省内外实务和理论界的近百名领导、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和高校法律人才培养献计献策。
长沙、娄底、衡阳等地中院还与省内多所法学院共同建立“法律义工团队”和“实习导师小组”。由学校选拔热心公益、法律知识丰富、法律实践意愿较强的学生担任法律义工,定期到法院为当事人及其他涉诉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如帮助群众撰写法律文书、讲解法律条文,全省累计已有6000名学生加入了法律义工团队。
“这是一个多赢的举措,既锻炼了学生的法律技能,又帮助当事人解决了困难,还减轻了法官的负担。”湖南高院政治部主任高飞跃指出。
与此同时,湖南高院还要求全省各级法院积极为法学院学生实习提供有利条件。各中院也专门成立由资深法官组成的导师小组,定期为法律义工们答疑解惑,指导他们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目前长沙地区的法律义工团队运作模式已经比较成熟,我们将在条件成熟时,尽可能向全省法院推广。”高飞跃说。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禹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