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1885户企业将接受年报抽查

21.07.2016  08:05

 

7月19日下午,省工商局在省局纪检组监察室及有关媒体监督下,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抽取了2015年度年报企业抽查名单。本次年报抽查属于不定向抽查;检查名单抽取方式采取电脑随机摇取企业注册号确定,省工商局统一抽取检查名单后,通过“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主体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派发给各市州工商局,由各市州工商局进行第二次派发,直至工商所;检查对象为2015年成立并已年报的企业;抽查的企业基数为396267户,按3%的比例抽取,共随机抽取出11885户;抽查现场,工作人员打印四个市州的抽查企业名单签名后交省局纪检组监察室封存;抽查内容为企业的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抽查时间从7月1日开始,到10月20日结束。

 

 

今年全省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于4月份启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4月11日至5月28日为第一次定向抽查阶段,定向抽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7月1日至10月20日为不定向抽查阶段,随机抽查6月30日前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10月20日至11月20日为第二次定向抽查阶段,抽查已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年报信息的非融资性投资担保市场主体。

 

 

抽查结束后,抽查结果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统一公示,并记载于企业名下,同时将抽查结果抄告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为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奠定基础;检查中发现企业具有法定经营异常情形的,将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公示信息抽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其他违法线索的,将依法处理或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工商部门对企业的一种信用监管,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将伴随企业“终生”;政府部门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失信企业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这类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同时,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个体户,金融机构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企业会因此“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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