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审计为科研经费保驾护航
省委书记徐守盛、省长杜家毫、副省长李友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召开4次审计结果通报会和审计整改会议,对6个课题组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在61所高校展开了专项整治,推进科研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方式改革……这是湖南省高校科研经费审计整改众多举措中的几幅剪影。
立项科学,回应民众呼声
去年,湖南省审计厅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时发现,许多民众对高校科研经费腐败、科研经费成果转化等方面表示关注。对此,湖南省审计厅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南”战略部署,回应社会各界关切,重拳出击,选择具有代表性的20所省属高校开展了科研经费专项审计。
成果突出,直击管理要害
高校科研经费审计,在湖南尚属首次,一次性选择20家高校进行审计,在全国也尚属首次。此次审计,在关注资金的基础上“聚焦”科研资产和资源,注重“点”、“线”、“面”结合,发现高校科研经费主要存在5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政策、制度存在缺陷,前门没有“敞开”,后门亦未“堵住”。二是部分科研项目立项不够科学、合理,未能紧密对接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三是科研人员普遍存在“科研经费属于项目负责人”的误区,不同程度存在“科研人员吃科研、科研经费不科研”等问题。四是部分科研成果未能有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知识产权“束之高阁”。五是产学研合作中知识产权归属不明确,校办科技产业监管缺失,学校权益被侵占。
整改有效,落实审计建议
根据审计结果,湖南省审计厅发出20份审计整改通知书,向纪检、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起,同时将审计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对社会公告,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在省属高校和科技界引起强烈震动。此后,省政府召开科研经费审计整改专题会议,省教育厅召开3次审计结果通报和整改会议,收缴违规支出、归还被挤占科研经费4338万元,对5个项目负责人、6个课题组2年内限制申报新项目,对6个课题组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61所高校开展科研行为及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整治,督促整改违规项目223项,在13所高校巡视中提出科研经费管理意见和建议60余条。省教育厅和科技厅着眼于治本,先后实施科研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方式改革、建立以项目实施绩效为导向的科技经费后补助支持方式、改造升级“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公开统一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建立科技计划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等5项新举措,2014年排除重复申报项目300余个。省教育厅及高校出台《关于推动高校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等5份制度,17所高校从完善科研成果评价机制、科研奖励与补助机制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10多所高校开展科研管理制度培训和财经法纪宣讲,有力促进了高校科研经费科学管理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