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多措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长沙晚报报道 备受瞩目的湖南首家民营银行有望尽快破壳而出。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盘活信贷与债务存量、支持企业境外上市融资、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长效机制等11个方面提出应对举措。其中,明确将推动湖南首家民营银行尽快获批筹建。
看点一
银行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
《意见》指出,要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对湖南的信贷投放,在有效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金融机构要统筹信贷资源配置,加大小微企业信贷资源倾斜力度,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将有限信贷资源更多利用于小微企业;落实“定向降准”措施,适时运用常备借贷便利,改进合意贷款管理,增强调控节奏和力度把握的弹性,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力度。
看点二
尽快筹建湖南首家民营银行
《意见》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行政村、社区、小微园区延伸基础金融服务,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简化审批流程,允许在规划内一次申请设立多家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并对其筹建开业一次审核。推动湖南首家民营银行尽快获批筹建,推动筹建省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
同时,鼓励引导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村信用社改革,力争两年内完成农村信用社改革任务。
看点三
年底融资担保服务体系
覆盖全省
《意见》明确,加快国有担保机构建设,2015年底前建立覆盖全省各县市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资本补充和风险补偿机制,推动国有全资和控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适当集中,以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代偿率、担保放大倍数、担保费率、新增担保额及户数等指标为基础建立绩效考核体系。
同时,充分利用保险资金投资期限长、综合成本低的特点,引导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股权投资计划等形式,支持省内民生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