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地税联合惩戒税收违法“黑名单”
截至4月23日,湖南地税已对外公布税收“黑名单”案件6起,推送相关单位实施联合惩戒案件6起,采取各种惩戒措施10余次,有力地打击和惩戒了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税收“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是税务部门惩戒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税收征管秩序的有力抓手,是促进纳税遵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自《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施行以来,湖南地税严格案件查处,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共同维护公平的税收法治环境。
严格内部惩戒。将“黑名单”在湖南地税网站公布并严格实施信用等级降级、严格控票、提高监督检查频次等内部惩戒。对6户“黑名单”当事人纳税信用等级均已降为D级,其中,湖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注册登记的其他公司也被纳税信用降D级惩戒。2户“黑名单”当事人被实施严格供票、缩短纳税评估周期以及提高监督检查频次惩戒。
联合外部惩戒。湖南地税部门将“黑名单”当事人信息向省发改委推送,并在信用湖南网红黑名单-失信信息板块向社会公示,积极与其他职能部门沟通,实施联合惩戒,联合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实施阻止出境7人次,联合住建局等部门暂停办理项目后续产权手续2人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起。
“黑名单”联合惩戒以来,让税收“黑名单”当事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引导其主动纠正税收违法行为,有力地助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湖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依法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后,主动缴清1819.28万元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随后,地税部门及时将企业案件信息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专栏予以撤出,并通知实施联合惩戒和管理的部门。
据悉,近期,国家发改委、税务总局等单位共同下发了联合惩戒升级措施,自2018年5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特定严重失信人将被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席位和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