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税创新税收风险管理

19.10.2014  10:08

  “正式启动IPO(首次公开募股)前,还请你们过来把把税务关!”近日,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主动申请税务部门对其纳税情况进行风险核查,该公司财务部主管郭斌表示,税务局上门辅导后,公司上市免除了后顾之忧。省国税局消息称,我省实行的纳税人主动申请核查在全国属于首创。

  “此次税务辅导后,我们虽然补缴了38万元税款,但非常值得。”郭斌说,如果是以往的税务稽查,即便是无意识漏税,一旦被查出,不但要补缴税款、滞纳金,还要承担最低19万的罚款,最重要的是一旦留下“案底”,将使公司信誉受损,影响上市。

  过去对税务部门唯恐避之不及,如今主动邀请税务人员上门核查,为何会出现这一转变呢?“以前税务稽查,一个企业一年要接受多次税务检查,县里查了市里查,这个部门查了另一个部门查,纳税人苦不堪言、烦不胜烦。”省国税局局长丁永安介绍,为改变这一状况,省国税局借助信息化平台,创新税收风险管理方式,一方面通过强大的信息平台进行数据分析应用,掌握到真实、全面的涉税信息,做到税务风险实时监控;另一方面转变管理理念,积极提供纳税辅导等服务。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征、管、查”的关系,逐步转变成“你纳税、我服务”的关系。

  今年4月,我省出台《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企业纳税人实施风险管理的规定(试行)》,对各业务部门进行整合,设立风险管理办公室,统管所有风险管理事项与任务。建立集中分析、统一应对和反馈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与平台,通过大数据技术与税收风险分析模型,可以在海量数据中分析得出纳税人的经营状况、交易对象与税收指标趋势等相关信息,大大提高了税收征管的质效。今年1至9月份全省共查补入库税款19.7亿元。同时,创造性地提出实行纳税人“申请核查制”,经纳税人申请后,主管国税机关核查后,出具风险核查报告并注明结论。结论一经作出,各级国税机关各业务管理部门均予认可,除举报、协查等特殊情况,该年度内不得再对该纳税人进行核查。通过这一举措,“一年只查一次”真正落到了实处。

  近4个月来,湖南国税系统已有42户企业主动申请税务机关进行风险核查,共补缴税款1176.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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