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读:湖南国企改革还要啃几块“硬骨头”

25.12.2015  14:02

   国企改革 还要啃几块“硬骨头”

 

衡阳华菱重卡公司生产线。(资料照片)

 

  湖南日报记者 胡信松

  临近年终,国企改革又迎来众多推动力量。随着国企改革顶层设计“1+N”政策的相继出台,深化国企改革将成为各项改革的重头戏,其中,国资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混合所有制、完善国企薪酬激励体系、为国企“减负”等将成为我省国企改革的重点与难点。

   1 国资监管:“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

  “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这被外界视为本轮国企改革最大的亮点之一。省国资委主任丛培模表示, “以管资本为主”是国资监管思维的一大变化和进步,表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将更多扮演“老板”的角色,而不是“婆婆”的角色,原来“管人、管事、管资产” 管理风格将会改变,不再过多干预企业经营的事务,而是主要关注国有企业增值保值、做强做大做优,强调国有资本功能的放大。

  据了解,在国资监管方面,我省将进一步规范产权管理,全面推进省属企业国有产(股)权进场交易;优化投资管理,对企业重大项目的监管重心适当由事前转向事中、事后,强化全程监管;加强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适时监控,加快推进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结合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对新纳入的监管企业派驻监事会,促进企业规范经营。

  对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下放了8户原属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取消了22户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前由省国资委党委备案审批事项。

  省国资委主任丛培模认为,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自身改革,关键是抓好“一个转变、两个清单、三个归位、四个重点”。 “一个转变”,就是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坚决调整、精简、优化国资监管事项,清理国资监管规章规范性文件。

  “两个清单”,就是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该管的科学管理、决不缺位,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

  “三个归位”,就是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四个重点”,就是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今年我省全面实施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工作。共涉及25个省直单位133户企业,资产总额2250.80亿元(不含省交通厅下属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净资产631.58亿元、企业职工29499人。

   2 国企混改:有序推进,不搞拉郎配

  在新一轮国企改革中,混合所有制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哪些领域可以“混”、“混”的门槛有多高?“混”了之后能否有相应话语权?这些都是社会和民间资本关注的话题。

  “混合所有制对民营资本来说是一个机会,但不知道是不是真正的好机会,不赚钱的没兴趣,赚钱的就怕进不去。”一位受访的民营企业家表示。

  混合所有制,主要是为了引入真正的市场机制。让一些民营资本担忧的是,能否享有与股权对应的经营话语权?在重大决策时,容易产生国资“一只手压倒一片手”的现象,民资只能扮演“陪太子读书”的角色。不少民营企业家呼吁,改革的步伐可以再大一些,在很多行业国资不必追求绝对控股地位。

  对此,省国资委党委书记文志强认为,要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对适宜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即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防止“为混而混”、“一混了之”。

  如何在“混”的过程中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是社会公众的普遍忧虑。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胡美灵教授指出,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必须加强监督检查,防范暗箱操作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凡是暗箱操作,其中必有猫腻。”胡美灵建议完善公开透明的混改操作机制:公布企业混改方案细则、资产评估方法和结果、交易办法和交易价格,使每个环节都处于全社会监督之下;应在公开资本市场或产权交易市场公开竞价,绝不允许国有股权私下交易;坚决制止和查办国资流失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使混改取得预期成效。

   3 国企“减负”:分离办社会职能,轻装闯市场

  因历史原因,老国企无一不是“大而全”,除生产经营外,还承担着职工所有生活职能,医院、学校、社区无所不包,企业就是一个“小社会”,为此付出大量资金和人力成本。

  一方面是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一方面是企业办社会的压力。如何化解压力、轻装上阵?

  “国企穿着棉衣棉裤与身着短衣短裤的民企赛跑,结果可想而知。”湖南建工集团董事长叶新平形象地比喻,道出了企业办社会的弊端。

  叶新平介绍,作为一家有着60多年历史的老国企,湖南建工集团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职能。集团现有离退休人员17865人,职工家属社区80个,分布在全省10个市州,集团每年需补贴1.5亿元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和社区维护,企业社会责任大,包袱重。

  2015年,我省全面启动省属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并取得实质进展。

  华菱湘钢供水改造完成近七成,预计2016年上半年可完成所有18695户的改造;供电计划于2017年底完成所有1.7万多户改造;涟钢、衡钢争取年内完成供水、供电协议,并列入主管单位明年的施工计划。物业、医院、幼教、职教分离移交,与供水、供电分离,同时在紧锣密鼓推进。

  中联重科长沙泉塘社区已移交地方、常德灌溪社区也签订了移交协议;湘电集团供水供电已制定改造移交方案、供水分离已签订移交协议。湖南建工集团则按照“先易后难、分批移交、先‘三供’后‘一业(物业)’”的原则稳步有序推进。

   4 高管薪酬:阳光透明,实行差异化薪酬

  近年来,国企高管薪酬畸高、不公开的问题一直饱受诟病。按照中央改革方案,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将及时披露,这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省国资委副主任杨晓喻认为,改革的目的,就是要防止国企高管既享受体制内的行政级别,又拿体制外的高薪。而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打破了薪酬“一刀切”的做法,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将打破“大锅饭”,建立比较好的激励机制。

  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改革后的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与省管国有企业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相挂钩,与年度和任期的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而对于企业中职业经理人的薪酬,由董事会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确定,实行契约化管理。

  省管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将根据上年度省管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副职负责人依据其岗位责任和承担风险等因素,基本年薪按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年薪的0.6至0.9倍确定;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在平均不超过负责人基本年薪的2倍以内确定;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在不超过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以内确定。

   湖南国企改革路线图

   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实现: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明显优化。60%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到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资源性、引领性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及未来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行业。

  国有企业规模与效益大幅提升。培育10家左右营业收入或资产超500亿元的竞争类大型国有控股集团,9家左右营业收入或资产100亿元左右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骨干企业,其中形成3至5家国有控股或参股的千亿企业,争取1至2家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进入世界500强。资产证券化率达到60%以上。

  国资监管体制基本完善。形成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国资监管和营运制度体系。

   改革着力点

  一、构建四类平台。

  改组组建四大类平台,第一类国有资本运营平台;第二类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平台;第三类资本投资平台;第四类基础设施投资平台。

  二、打造一批国有控股重点企业集团

  统筹上市公司平台资源,推进跨部门、跨层次、跨属性整合,支持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重组,将优势资产资源向上市公司集中,打造钢铁、工程建设、装备制造、有色、轻工、民爆、军工、粮食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和大健康产业、科技创新等新兴产业领域的国有控股重点企业集团。

  三、发展一批混合所有制经济骨干企业

  以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为主要形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进各类投资者参与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实现国有资本与各类社会资本的广泛融合。

  四、整合退出一批主业劣势企业

  有序退出低效低竞争力的传统产业,以及散布在各监管企业而又缺乏整合价值的业务;对不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和长期亏损的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或重组;对持续亏损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出清”,有效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和转投。

  五、建立和完善3个国资监管辅助中心

  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和完善国资监管信息中心、培训中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编辑: 刘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