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历史上什么时候光棍多

11.11.2017  12:44

家庭男性成员40岁以上未婚比例变化(%)

家庭男性成员50岁以上未婚比例变化(%)

  祥林嫂的第一个老公叫卫祥林,第二个老公叫贺老六。鲁迅的文章让我们对祥林嫂产生了深深同情,在光棍节到来的时候,我们来同情一下艰难脱单的贺老六。

  贺老六年龄、职业和家庭状况怎么样?鲁迅并未详细交代,只说年纪轻轻。想必家庭并不富裕,不然不会娶老婆还要这么大费周章,娶了一个寡妇,对方还要寻死觅活的。

  找老婆难,似乎是那个时代底层男性的悲催命运,湖南也是如此,特别是在男多女少、富裕男性三妻四妾的情况下,家境贫寒的贺老六们也只能望女兴叹了。撰文/潇湘晨报记者储文静

   18-19世纪的“光棍”峰值

  湘乡曾氏家族,这个湖南乃至中国历史上的著名家族,却在18-19世纪出现了一个让人深思的现象:1800-1849年出生的未婚男性(这里以40岁、50岁仍未婚配作为年龄标准)比例达到了最高值。根据学者研究,从17世纪晚期以来,曾氏家族男性未婚成员所占比例大致呈现由低到高,再由高到低的趋势,其中1800-1849年出生的所占比例最高。

  这个50年“光棍”峰值是怎么出现的?虽然曾氏家族作为个案无法说明整个湖南的情况,但是当时人口的发展或可佐证曾家出现的问题是普遍现象。18世纪到19世纪初是湖南人口高速增长的时期。大致在乾隆爷刚登基的时候,湖南人口急剧增加,包括长沙、湘乡在内的湘江中游的河谷、盆地一带,又是湖南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人口压力最大。土地稀缺,无地佃农非常普遍,辛辛苦苦一年连父母都养不活,更不用说老婆孩子。他们无力娶妻生子,导致“光棍”比例升高。

  相对照的,湘乡胡氏和长沙王氏未婚男性的比例则以1750年到1799年出生的为峰值,比曾氏提前了50年。曾氏家族成员的社会地位要高于胡家和王家,经济状况较好的宗族可以用公产帮助族人,延缓了贫困化的过程。

  1800-1849年出生的男性恰恰是湘军的主力,为何他们在婚恋市场上不吃香?他们解甲归田的时候,虽然经济条件大大改善,但是已过了最佳婚配年龄,不过他们却为1850-1899年出生的家族成员创造了婚姻市场的有利条件,1850-1899年出生的“光棍”比例大幅下降。

   溺婴现象和一夫多妻“制造”了光棍

  时间到了民国时期,婚恋市场对贫寒男性仍不善意,男性被骗婚现象屡见不鲜。

  1932年6月,湖南大公报报道,住在长沙河西东区枫树塘的农民喻有田,已经36岁了还没找到老婆,心里十分焦急。经过人的撮合,娶王氏女为妻,各种花费加起来为大洋58元。谁知道,10天以后老婆以回娘家的名义,就一去不复返。喻多处寻找仍未找到下落,知道上当受骗也只能认栽。

  男人找老婆难,可以从性别比上找到原因。一般来讲,性别比是以每100位女性所对应的男性数目为计算标准。在民国时期,性别比一直居高不下。1929年内政部对11个省7个特别市人口调查非正式报告中提到,男女性别比高达134∶100,1938年有的省份性别比达到了224∶100。1929-1934年中国8区99处乡村人口的婚姻状况所做的统计显示,男性未婚者占男性总人口的41.5%,而女性未婚者占女性总人口的28.7%。在城市,未婚男性更是远远超过未婚女性。

  男女比例失调是如何造成的?当时中国重男轻女现象比较普遍,生下的女婴当即溺死,导致女性缺少和严重的光棍问题。

  另外,一夫多妻制也阻碍了女性资源的合理分配。上层社会男性妻妾成群,社会中下层难以适时婚配,甚至被挤出婚姻市场。在清朝,1/3以上的贵族过着一夫多妻的生活,而18、19世纪辽宁农民的一夫多妻率仅为千分之一。同时,对妇女再婚持限制态度,也阻碍了对可婚配女性的再分配,加剧了光棍现象的发生。

  如今商家以光棍为噱头搞营销,脱单不过是戏谑的调侃,对于明清民国时期的中国男性来说,却是无法摆脱的伤痛和宿命。(撰文/潇湘晨报记者储文静)

   参考资料:

  明清以来湖南地区家族人口未婚状况的考察(1413-1949)——郭玉峰

  《婚姻挤压下的中国农村男性》——刘利鸽,靳小怡,(美)费尔德曼

  湖南大公报(光碟)——湖南电子音像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