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十地试点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06.11.2014 11:04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红网长沙11月6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颜宇东)浏阳某村一口水塘前不久进行改造维护,除了上级部门拨款,其余的钱都是村集体经济和这个村的负责人自掏腰包出的。11月5日,《湖南省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公布,探索多元化的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湖南10个县市区被列入试点县。
相关数据统计,在湖南小塘坝就有166万多口,水池、水窖4.66万座、小水泵站6936座。这些一般为集体共同所有、管理和使用。“村里的一个泵站,村集体所有,不使用的时候就没人管,很容易坏掉。如果哪个组织将其接管下来,负责维护,同时可以利用这个泵站收取农户一定费用。这样,这个组织就会认真去维护这个泵站”,湖南省水利厅工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举例说。
按照试点方案,将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用水户协会、村组集体等新型主体作为“项目法人”开展项目建设管理;研究探索将财政投资形成的农田水利设施资产转为集体股权,或者量化为受益农户股份的有效方法。
湖南经比选确定:长沙县、南县、双峰县、澧县、鹤城区为第一批国家级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平江县、沅江市、珠晖区、安仁县、芷江县为第一批省级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
湖南省水利厅工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说,试点县一般考虑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不过,一位省内水利专家也提醒,“小农水”项目交到某一个组织或者个人手中之后,对其监管也会尤为重要。
“在产权明晰的过程中,必须就相关事项进行约定”,省水利厅工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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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2014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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