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刮起“提篮子”整治风暴
在湖南方言中,把“空手套白狼”的中间商形象地称为“提篮子”,对那种层层转包的工程则称为“提篮子工程”。究其本质,就是一些人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充当中介,借助权力效应为自己和他人站台,从中谋取私利。
今年9月10日,湖南省委、省政府一纸禁令,剑指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谋取私利的行为,旨在力斩“提篮子”的“黑手”。两个多月来,湖南各地接连通报了27起典型案例,多名省管干部因此落马,全省上下掀起一场整治“提篮子”的风暴。
1 花样百出的“提篮江湖”
小说里常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现实的权利场中,“提篮者”也有自己的江湖。
说起“提篮子”,近期最出名的,莫过于曾担任过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湘潭市委书记、省政协副秘书长的陈三新。
今年5月,陈三新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据查,陈三新在担任湘潭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通过直接给下属打招呼等方式,为其侄儿等亲属“提篮子”承揽工程,谋取巨额利益,涉嫌受贿犯罪。今年8月,陈三新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其他涉案人员均被严肃查处。目前,该案已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而这,不过是权钱交织下,“提篮江湖”的冰山一角。
“近年来,从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等渠道以及纪律审查、监察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看,领导干部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等‘提篮子’的情形时有发生。他们花样百出,或甘于被‘围猎’伸手捞钱,或安排身边人充当‘白手套’,或异地交易利益互换,‘夫妻档’‘父子兵’‘兄弟连’等贪腐组合频频出现,以各种方式进行权钱交易。”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提篮子”往往表现出三种形式:一是领导干部的亲属或子女,接受企业主的请托,“穿针引线”、斡旋受贿。二是领导干部的亲朋好友、下属等特定关系人,假借其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然后转手出让谋利。三是领导干部先施惠于下级、商人,再打招呼让他们关照自己的特定关系人,进行利益交换。
据了解,方亦兵在担任湖南省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就利用调整医疗急诊外科大楼建设工程的建设规模、变更工程预算、拍板同意弟弟方晓兵为承包商请托说情等事项,从建筑工程承包商吴某一处获利100万元。此后,方晓兵以同样方式从医院的工程项目或医疗设备采购中获取巨额利益。“利用我手中权力,弟弟就是在做‘提篮子’生意。”方亦兵在忏悔书中坦言。
娄底市政协原副主席、市中心医院原院长肖扬案也不例外。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曾海平介绍,该案中,一些特定关系人自己没有任何资质,却借用其他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然后把工程转让出去,自己收受巨额好处,其中就涉及到利用肖扬的职务影响力受贿,其给肖扬送去巨额财物,又涉及到行贿。今年5月,肖扬被省监委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8月被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相关涉案人员也被严肃查处。
“提篮子”带来政商“勾肩搭背”,不仅逾越纪律、法律包括道德的界限,变成一种极不正常的、不健康的关系,还严重破坏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2 整治风暴下的曝光案例
今年7月下旬,中央第八巡视组在对湖南省委的反馈意见中提到,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及亲属插手工程项目、内外勾结“提篮子”以及教育、科研、金融等领域的腐败问题。
祛疴下猛药,治乱需重典。湖南省委对标中央要求,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对整治“提篮子”问题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并从公共资源交易、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六个方面开列了禁止“提篮子”的负面清单。
“禁令”出台,一场整治风暴拉开大幕。省纪委监委挺纪在前,加大打击力度,既惩治违纪违法的干部,又惩处穿针引线的“中间人”,既打击受贿者,也打击行贿者。各级各地使出雷霆手段,短短两个多月就通报了27起典型案例,形成打击“提篮子”行为的高压态势。
从27起典型案例来看,一些“一把手”“关键少数”乐于为亲友充当“代言人”,倒在反腐利剑之下。
如株洲市园林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彭岚,就在先后担任株洲市园林局总工程师、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在株洲市河东风光带建设、株洲市神农城项目建设等相关建设项目中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亲属彭某东和他人打招呼、提供帮助承揽工程,单独或伙同彭某东收受他人财物共81.3万元。
常德市鼎城区委原书记刘定青,则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打招呼,帮助其特定关系人赵某替他人承揽工程,赵某从中收受介绍费20万元;帮助其弟替他人承揽某建设工程,其弟收受承建商杨某某财物100万元。
通报的案例中,“提篮子”涉及医疗、规划、工程、住建、设备采购、国土、金融等各个领域,可谓“无孔不入”。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胡冬华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通过其妻子贺某与请托单位或个人在表面上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其实没有提供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服务,而是在相关案件审理上提供帮助,以“法律顾问费”、案件介绍费等名义,非法收受多家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财物共185万元。
长沙市金融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周练军以妻子周某、表侄子文某某的名义注册成立隆昌投资咨询服务中心,并以该中心或文某某个人为有关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咨询服务的名义,先后收受或索要多家单位或个人所送财物共153万元。
郴电国际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兼联合国工发组织国际小水电中心郴州基地原党支部书记、主任付国,则通过直接给下属打招呼的方式,帮助大学同学陈某替他人承揽郴电国际多个项目工程,陈某从中收受介绍费275万余元。
有的“提篮者”官小、职位低,胆子却“大而肥”。如怀化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商贸科原正科级干部陈和,就通过特定关系,利用他人职务上的便利,为个体老板谢某承揽工程,并收受谢某给的工程“提点费”610万元。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计财科原副科长李拥民,利用管理全区教育系统设备设施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职务便利,为11家代理公司和竞标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承接、招投标、验收、付款等环节居中斡旋、打招呼、提供帮助,非法牟利66.5万元。
3 “长久立”上的治本探索
任何一个问题的整治和纠正,都不可能一蹴而就。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长远之策。
早在2017年,针对社会上存在的“傍”领导谋私利现象,湖南就重申过“铁律”:对打着领导旗号办事的,一律不信、不见、不理、不办并主动报告,让这类不法分子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同时,通过大力推进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违规谋取私利,以及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等工作,扎紧权力的“笼子”。
今年巡视整改以来,面对由来已久的“提篮子”问题,湖南又多措并举,既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打击力度,又将制度建设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健全防范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加大治本力度,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和良好发展环境。
省纪委监委调查发现,“提篮子”主要发生在工程项目建设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但又不局限于这一领域,其他经济领域同样存在“提篮子”行为。在今年9月出台的《关于禁止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谋取私利的规定》中,湖南坚持问题导向,主要聚焦经济领域,不仅明确开列“提篮子”负面清单,对领导干部提出明确具体要求,还建立了登记、报告、移送等制度,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人员的责任义务,规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该规定的出台实施,是我省反腐败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必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履职用权行为,净化湖南的政治生态。”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还结合实际,制定出实施细则。省国资委重点聚焦国企工程建设领域潜在风险和违规违纪行为,出台《关于规范省属监管企业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坚决抵制“提篮子”现象的规定》,坚决杜绝“提篮子”工程,杜绝资质外借、挂靠联营等行为,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纪实制度,全面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严肃查处围标串标行为。长沙市委下发《开展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力“提篮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列出“提篮子”行为负面清单,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清查,坚决斩断“提篮子”黑手。
源头反腐,警示教育也丝毫不能放松。几乎在“提篮子”“禁令”发布同时,一场场严肃的警示教育会在各系统各单位接连召开。对案情的抽丝剥茧,不是为了看热闹,是为了筑牢防线,在“长久立”上更加完善。
“还在给老板站台打招呼、为亲朋好友‘提篮子’吗?”在省自然资源厅的警示教育会议上,大家以案为镜,全面剖析了陈三新的典型问题。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王一鸥坦言:“巡视整改不仅是纪委监委的责任,只有各相关部门都切实扛起责任,才能真正形成整改合力,实现根治顽疾。”一名参加完警示教育会的干部表示:“‘提篮子’看起来巧妙,代管财产看起来隐秘,只不过是掩耳盗铃罢了。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在党纪国法面前,都将无处隐藏。”
“纵观世界各地,‘提篮子’的行为都不同程度存在,但制度越完善的地方,这样的行为就越少。‘提篮者’经常讲出冠冕堂皇、貌似‘合理’的理由,相对于那些直接行贿受贿的腐败行为,往往更具隐蔽性。打击‘提篮子’,要求我们在制度建设上要更加完善。”湖南省廉政智库首席专家王明高教授建议,下一步,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金融实名制度、公民信用保障号码制度,并实现全国联网,逐步构建“守信者褒、失信者惩”的社会信用机制,有助于将“提篮子”整治更好落到实处。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张斌
■短评
张斌
利用职务之便,使出花样手段伸手捞钱,搞利益互换,在“与人方便”的过程中,自己也慢慢腐化堕落,他们的所作所为,扭曲了正常的政商关系,对政治生态造成极为不良影响。这就是“提篮者”的“江湖”,其中充斥着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见不得光,更见不得人。
湖南以雷霆万钧之势,力斩“提篮”黑手,可谓多管齐下、势头强劲。但整治“提篮子”现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坚持久久为功、打“持久战”。
一方面,我们要高举“手术刀”、点亮“无影灯”,既惩治违纪违法的干部,又惩处穿针引线的“中间人”,既打击受贿者,也打击行贿者,让勾结牟利的各方“竹篮打水一场空”。另一方面,要不断建立完善制度体系,用“制度之手”切实管住权力之手,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让各种“围猎”无机可乘,不断铲除“提篮子”的生存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