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汽车拥有率5年增8倍

23.12.2016  12:06

   省统计局昨天发布了《湖南提升农村消费能力研究》报告。研究显示,近5年来,湖南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呈阶梯式增长,由2010年的4310.4元提升到2015年的9691元,5年增长1.25倍;农村消费规模也在不断扩大,2015年湖南农村消费品零售额1140.1亿元,比2010年增长99.7%,年均增长12.3%。

  农村消费力全面爆发

  数据表明,湖南农村居民八大类消费支出占比5年来发生了明显变化,从物质型消费向发展型消费和享受型消费转移。以2015年为例,当年湖南农村居民用于食品烟酒类支出为3189元,占全部生活消费支出的32.9%,比2010年下降了15.5个百分点;用于居住、交通通信、医疗保健和教育文化娱乐类消费则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升。

  从增幅来看,5年增幅最大的是交通通信,增长271%;其次是医疗保健、居住和教育文化娱乐,分别增长213%、205%、167%;食品烟酒的增幅最小,5年只增长了52.7%。消费结构的变化,说明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在不断提高。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特别是村村通公路、通网络、通电视以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家电下乡等政策措施落地,较好地刺激了农村消费,农村居民生活品质大幅提高。

  湖南调查总队数据资料显示,2015年底,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112.53台彩色电视机、71.86台洗衣机、87.39台电冰箱、36.19台空调、19.76台电脑,均比2010年增加了15台以上。

  通信出行方面,2015年,湖南农村每百户家庭拥有移动电话242.07部,较2010年增长97%;摩托车和小汽车成了农民外出的主要交通工具,2015年,湖南每百户农村家庭拥有摩托车74.97辆、家用生活汽车8.09辆,比2010年增长63.8%、863.1%。

  接受适当负债消费

  “湖南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数量庞大,2015年人均消费支出只有城市居民的49.7%,提升农村消费空间巨大。”省统计局分析认为,农村居民消费潜力未来将进一步释放。

  收入的稳定增长,为农村消费品市场提供了强劲购买力。湖南省统计年鉴显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多年实现正增长,从2010年的5622元,持续上升为2015年的10993元。“随着国家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农业将获得巨大发展空间,上升趋势还将进一步延续。”

  与此同时,农村居民消费意愿逐渐走强,为扩大农村消费提供可能。当前大部分农村居民的消费观念发生转变,更愿意把钱花在当下,甚至可以适当负债消费,对促进农村消费起到了积极作用;从近5年农村居民消费率也可以看出,2010年农村居民消费率为76.7%,2015年则上升到88.2%,5年提高了11.5个百分点。

  政策利好也为扩大农村消费提供新动力。此外,湖南“电商进农村”发展强劲,激发了农村消费活力。以江永县为例,自2014年被商务部确定为“电商进农村”示范县以来,江永县已发展电商企业80家,创建乡镇电商服务站81个,开设村级网店1500多个;电商不仅解决了农民“买难卖难”问题,还激发农村市场活力,为农民创业、就业、增收带来了新机遇。

  观察

  仍存多个“掣肘”性因素

  尽管近年来湖南农村消费市场不断扩大,但仍存在诸多制约农村消费需求进一步扩大的因素,影响农村消费能力提升。

  数据显示,2015年,湖南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只有城市居民的38.1%,比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少429元,可支配收入低,抑制了农村居民消费需求。而农村居民收入大部分来自打工收入和农业经营收入,需要承受经济形势、自然灾害和市场等多重风险,使得农村居民收入不确定性增大,影响农民即期消费的积极性。

  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消费安全问题突出、农村商务服务业发展滞后等问题也弱化了农民的消费欲望。就农村消费安全问题来说,随着城市打假力度的不断加强,假冒伪劣商品向农村转移的迹象更加严重,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制约着农村商品市场的正常发展。

  由于社会保障水平低、保障面窄、服务滞后,农村居民对未来的顾虑较多,不得不将钱放在银行,以备不时之需,使农村居民即期消费受到限制;此外,农民长期形成的“量入为出、自我保障”消费观念仍然存在,更谈不上“贷款消费”、“超前消费”,不利于农村消费需求的扩大。

  对此省统计局认为,农村消费受传统因素影响很大,但其根本还是农业产出效益低,农村居民收益少,政府要从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着手,通过改善消费环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来推动农村消费能力提升。(吴虹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