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
15.01.2015 12:10
本文来源: 新浪湖南
红网长沙1月14日讯(记者 刘容)1月1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废除养老金“双轨制”。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与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算办法。今日,红网记者从湖南省人社厅了解到,早在去年年初,省人社厅就启动了机关事 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改革启动“整装待发”。
《决定》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 费形成。
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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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2015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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