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面推行教师资格全国统考
28.08.2015 12:11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湖南日报8月27日讯(记者 余蓉)今天11时,湖南省教育厅正式公布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根据方案,今年11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正式纳入“国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另外,我省将打破教师任职资格终身制,实行定期注册制度,已确定在湘潭市、益阳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试点期为一年。
师范生也得考, 不再享有“入关金牌”
方案规定,师范毕业生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统一纳入考试范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2015年12月31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仍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不须参加全国统考。但之后,将不再分师范生和非师范生的区别。
难度加大, 更注重实际教学技能考核
全国统考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组织笔试和面试试题,并建立试题库,考试将按照高考的要求来组织。
以往教师资格证“省考”以教育学、心理学为主;“国考”科目不仅有所增加,还侧重于对实际教学能力的考核。除了必考科目《综合素质》,其中幼儿园教师要考《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教师考《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中、高中教师考《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能力》,中专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老师要考《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与能力》。原来“省考”中的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属于认定环节组织,在“国考”中也纳入到考试环节,这都对考生的教学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年一注册,打破“铁饭碗”
与此同时,我省将实行定期注册制度,中小学教师资格每5年注册一次,注册条件以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和培训情况为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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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8.2015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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