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面实施“两证整合”
11月30日上午,省工商局联合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举行新闻通报会,通报从12月1日开始我省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冬、省国税局总审计师王宏伟、省地税局总审计师曾初良分别通报了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沐主持会议。
李金冬在通报中指出,此次实施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主要内容是,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李金冬表示,推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放宽准入、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商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延伸,有利于降低个体工商户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使公民从事个体经营更加便利;是推进简政放权的有力举措,有利于全面建立程序更加便利、内容更加完善、流程更加优化、资源更加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更加优良的公共服务环境。
李金冬表示,下一步,我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国务院和工商总局等部委的要求和部署,继续重点做好三项工作,确保改革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积极推进“两证整合”后营业执照的广泛应用。从广大经营业主的角度出发,进一步简化个体工商户办事手续,积极协同有关部门落实改革措施,做好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新老营业执照并存的管理工作,推进“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在各部门各行业的广泛认可和使用。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改革政策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加大对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宣传解读力度,使社会各界充分知晓改革、支持改革,把这项惠及广大群众的改革好事办实。三是确保改革措施的落地生效。加强改革的部门协同,与国税、地税等部门建立紧密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保障,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信息推送、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对改革进展情况的督查,对“两证整合”工作落实情况、宣传发动情况、是否有强制换照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保证“两证整合”工作平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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