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健康服务业发展状况分析
健康服务业作为第三产业的一部分,既关系到经济发展结构,又关乎人民福祉。2013年10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在国家发展战略指引下, 2014年6月,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7年)》,8月又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
本文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健康服务业的界定,归纳总结全省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服务发展现状,研判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并提出促进全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对策建议,以期把健康服务业打造成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亮点。
一、湖南健康服务业发展现状
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13年,全省健康服务业企业法人6607家,实现营业收入788.89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健康服务业企业法人520家,实现营业收入617.55亿元。一是从营业收入看,西药批发、药品零售、中药批发总收入依次为280.63亿元、252.25亿元、118.62亿元,居各行业企业总收入规模前三位,共占到整个健康服务业营业收入的82.58%。二是从健康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个数分布看,健康相关产品批发、零售以及健康设备和用品租赁服务行业企业个数占整个健康服务业个数比例达到70.11%;其中,从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单位看,主要集中在健康相关产品批发、零售以及健康设备和用品租赁服务行业,其占比达67.5%;而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类企业以及医疗卫生服务企业单位仅占32.5%。三是从从业人员看,2013年,全省健康服务业吸纳从业人员55.82万人,占全部服务业从业人员的12.09%,其中,规模以上健康服务业吸纳从业人员5.97万人,占全省服务业从业人员的0.13%。分行业看,综合医院、药品零售、专科医院吸纳从业人员数量居前三位,分别为18.63万人、5.06万人、2.84万人,占全省健康服务业从业人员的47.5%;健康管理、老年护理、养生保健等方面专业人员只占12.95%。
二、 湖南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有利条件
(一)政策密集出台,为健康服务业发展提供良好宏观环境 。
2014年6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47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加快发展服务业做出部署。《行动计划》提出,到2017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5万亿元的目标,并且把健康服务业列为省重点扶持的十大产业之一。同时,2014年8月,湖南省政府出台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健康服务业发展的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体系。一是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总量的25%以上。二是健康管理与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以上。三是健康保险服务进一步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更加丰富,参保人数大幅增加。四是健康服务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具备科学健康观的人口比例达到50%。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创建国家健康服务业试验区奠定了很好的宏观环境。
(二)不断优化的发展结构和不断发展的经济实力,健康服务业发展潜力较大。 湖南具有科技创新的综合优势,综合科技创新能力位于全国前10位、中部第1位。前不久,长株潭城市群成功获批全国自主创新示范区,更将使这优势进一步强化,这种不断优化的发展结构和不断发展的经济实力给健康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驱动力。2014年湖南省全省三次产业结构为11.6∶46.2∶42.2,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9.0%,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47.2%。
(三)环境优势显著,旅游资源丰富。 随着“锦绣潇湘,快乐湖南”等旅游品牌影响力的不断提升,旅游业发展势头良好。2014年,全省旅游总收入突破3000亿元,达3050.7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其中,国内旅游收入3001.5亿元,增长14.1%;全省接待国内旅游者4.1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4.4%。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绿化覆盖率从2006年的34.74%提高到2013年的37.3 %,2013年全省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达标率85.88%。不断完善的城市建设为开发国内外旅游业及健康养生业提供了较大空间。从发展环境看,得天独厚的世界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生态为健康养生游提供了优良的环境,相关配套的区域规划建设和度假旅游接待能力与水平的提高,为养生旅游业以及健康文化旅游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政府投入加大,为健康服务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在国家积极鼓励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背景下,湖南省结合自身特点,不断完善地方投入保障政策。在2014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首次将“加快建设湖南健康产业园区项目”纳入省政府文件,要求面向国内外公开引进落户项目、高端人才和先进管理经验,搭建投融资平台,实现5年初具规模、10年基本建成的目标。原省卫生厅厅长、留美博士张健同志提出:湖南健康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医疗服务、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医学创新、中医药、服务配套等6大园区,控规10平方公里,总投资超300亿元。同时,将怀化市、邵阳市、湘西自治州等市州23个县市300万亩中药材种植基地作为延伸产业链。这为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创建国家健康服务业试验区奠定了很好的政策基础,并提供了资金保障。
(五)社会老龄化加剧,老年健康产业发展来势较好。 老年人口规模扩大老年健康产业市场需求巨大。根据湖南省人口普查历年资料显示,从2010年的各项指标来看,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在常住人口中的比重达9.77%,湖南省已大大超过老年型社会的标准。2013年底湖南省60岁及以上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别达1079.1万、708.4万,分别占总人口的16.13%、10.59%,据预计,到2050年湖南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将达到28.81% 。各类人群尤其是老年人对健康服务业有着巨大的现实和潜在需求。
(六)差异化需求,创造了医疗服务业的多元化发展空间。 由于高技术、高水平服务相关的高端医疗服务供给相对不足,导致一些居民对高端医疗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此外,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湖南省也吸引着外国人在此学习、定居、创业、工作,他们的经济状况好,对湖南省发展高端医疗有着较强的接受性。因此,应发展多样化的健康产业,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三、湖南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人力资源数量不足,产业主体单一。 发展健康服务业的关键是依靠高素质的人才。湖南无论是在人才数量还是结构上均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和国际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甚至不及全国平均水平。如北京、上海2013年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和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分别达到15.46人、10.97人和5.58人、4.05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6.36人和4.74人,这些指标数据均远远高于我省水平。湖南目前在卫生技术人员中,2013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91人及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1.88人,不仅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两指标数值均为2.04人),更低于OECD(经合组织)国家平均水平(分别为3.1人和9.56人)。湖南健康服务业的发展目前仍然停留在“初始阶段”,产业组织形式比较单一,医院几乎成为提供健康服务的唯一主角。2013年,全省全部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中高达50.26%的比例集中在各类医院,其中医院就集中了全部卫生技术人员的56.76%,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等流动医疗服务份额很小,明显发展不足。然而,在医院“一业独大”的供给结构下,巨大的供需缺口已经显现。比如,老人的医疗、陪护、保健、疗养需求就在目前以医院为主的健康服务产业组织状况下得不到充分满足。同时,这种结构性的不合理、以及我国医疗体制下医疗服务价格的长期扭曲,导致医疗服务的需求也趋向三级综合型医院集中。2013年,湖南省37家三级综合性医院门急诊总量为2427.86万人次,出院数为162.01万人次,手术数为55.43万次;276家社区性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总量为694.25万人次,出院数为20.84万人次。三级综合医院平均每家每天业务量,包括门诊总量、出院数分别达到1797.75人次、119.96人次均远高于社区性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为514.07人次、15.43人次)。
(二)优质医疗资源有限,民营医疗发展迟缓。 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健康服务业的核心,是牵拉健康服务业发展的主要引擎,其中优质医疗资源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到2014年底,湖南省有41家三甲医院、4家三甲妇幼保健院,共计45家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占全省医疗机构总数不足5%。500张病床以上的医院数量137家,仅占所有医院数的14.86%; 50张病床以上的卫生院共503家,仅占卫生院总量的21.83%,优质医疗资源较匮乏。从所有制结构角度看,湖南省医疗服务市场份额主要集中在公办机构,特别是大型的公办综合医院。数据显示,2013年湖南省隶属于卫生部的医疗机构的诊疗总人次数就占到了总数的2.47%,总收入占10.33%。民营医疗机构的力量还很弱小,市场份额很低,其诊疗总人次数仅占总数的18.84%,接诊的住院病人更少,仅占总数的6.2%,其营运收入仅占总数的6.31%。 同时,部分三级甲等公立医院的超负荷运营现象非常严重。门诊人满为患,病床十分紧张成为一些医院的常态。统计指标显示,湖南公立医院的病床使用率非常高,卫生部所属医院合计平均病床使用率高达105.17%,而民营医疗机构则只有64.54%。这一方面反映出湖南省的健康医疗服务市场中有效供给不足,另一方面也折射出民众对民营医疗机构缺乏信任度,民营机构发展受限。
(三)产业链不完善,医疗保健支出占居民家庭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较低。 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全省健康服务业仍以医疗卫生服务为主,疗养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尚未形成产业聚集效应,医疗旅游业有待开发,各相关产业缺乏互动合作、资源共享和统一规划,应有的产业关联和产业波及效应没有很好的释放。同时,多样化健康服务缺乏动力,相关研究指出多样化健康服务的发展主要依赖私立医疗机构,如在美国的家庭护理服务机构中私立营利性机构占57% ,而湖南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仍为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比例偏低。 2013年湖南省非公立医疗机构19876家,仅占医疗机构总数的31.9%,在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方面缺乏持续动力。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用在健康方面的花费约占总收入的48%。我国居民家庭全部消费支出按统计口径分为八大类,即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与通讯、娱乐教育文化服务、居住、杂项商品与服务,其中医疗保健消费支出较低。2013年,全省城市居民家庭消费支出八项构成中,用于医疗保健的支出仅占6.6%,排第七位,这一方面说明人们所希望的用于医疗的刚性消费支出降低,另一方面也显示用于保健方面的健康消费不足。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标准化行业监管。 在国家大力推进健康服务业带动下,湖南在健康服务业发展上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但法律法规依然不健全,如人才、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扶持与倾斜政策缺乏,致使湖南健康服务业中很多新生微小企业难以发展壮大;在法律、规范及标准上依然缺乏监管,致使人员流动受限,人力资源有效利用率低,难以形成产业集群效应。
(五)健康管理行业发展滞后,亚健康服务不足。 亚健康观念逐步为人们所接受,健康管理、亚健康服务将成为今后发展的重点,但是湖南省健康管理行业发展相对不足。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全省规模以上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类企业共31家,仅占到全省规模以上健康服务业企业数的5.96%。目前体检中心、健身会所、健康咨询公司、健康网站等企业和机构都从事健康管理服务,市场相对混乱,缺乏权威的行业规范和标准,也缺少专业性的行业协会或学会的引导,品牌企业和产品服务都还没有确立。健康管理企业注册资本金多在50万元以下,没有能力引进或研发较为先进的检测设备或信息管理系统,造成服务质量缺陷,难以满足消费者疾病预防的最终目的。同时,湖南省没有一个为健康管理机构和医疗服务机构、康复护理机构提供信息交流的平台,缺乏数据管理、交流的标准和规范,造成个人健康信息缺乏持续性和可用性,制约健康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健康管理行业的发展。
(六)健康保险发展不足,推动作用有限。 健康保险意识不足,健康保险发展相对滞后,行业基础和服务能力较薄弱。2013年,全省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316.2万人,仅占全省常住人口的34.62%;健康险保费收入为28.78亿元,占总保险收入的8.9%,在国外这一比例一般在30%以上。2013年,全省保险共赔付 95.01亿元,其中一年以上健康险的赔付仅占到9.41%。健康保险产品体系还不够健全,健康产品多为医疗、疾病保险,占到健康险保费收入的8成以上,社会需求较大的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等产品还比较稀缺。此外,目前市场上同类健康保险产品在保障责任和服务上区别不大,存在较为严重的同质化现象。
四、促进湖南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社会宣传,提高对健康服务业的认识。 多措并举,汇集各方力量,拓宽宣传渠道,全面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健康服务业的知晓率、参与度及满意度。一方面增加休闲健身设施大力推动全民健身,开办健康频道或节目栏目,利用媒体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重视和促进健康的社会风气;另一方面打击虚假宣传,营造良好的健康消费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明确市场定位,构建健康导向型的医疗保健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鼓励社会参与,利用现有的资源,盘活闲置的健康服务潜在资源,以基本医疗服务为中心、在力发展具有湖南特色的高端和多样化医疗服务,重点培育生态、温泉、健身疗、美食等健康旅游,积极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创新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发展个性化健康体检与咨询服务,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实现以治疗为主向预防为主转变。利用湖南区位优势和已有产业基础,挖掘各城区产业重点、开发新型业态、拉长加宽产业链,形成既有基本健康服务的全域布局,又有县市区三级联动的健康服务产业集群,还有轴带展开并向外辐射的健康服务业链条。
(三)加强部门协作,增强发展健康服务业的政策合力。 健康服务业发展涉及卫生、医保、养老、就业、相关支撑产业等多方面,需要政策的互补联动。建议成立政府层面的健康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协同研究出台区域健康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和扶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推动健康服务业有序、有效发展。一是制订在健康领域科研立项、资金扶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拓宽健康服务业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健康服务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健康服务业和医疗机构通过股票上市、债券、项目融资、资产重组等方式筹措资金。二是在规划用地上给予政策支持,建议政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统筹考虑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扩大健康服务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机构用地。三是完善健康服务立法和监管,在相关领域制定法规和行业标准,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和市场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四)注重市场作用,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在不断完善全民医保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多层次健康保险体系。从需求角度看,加快出台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城乡居民积极主动购买补充性的商业养老、健康保险。从供给角度来看,出台措施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健康保险行业。首先,逐步放开对民营企业参股或控股的健康保险公司的审批;其次,加快推动患者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构建统一的疾病数据库和医疗费用数据库,提升商业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精算和风险管理、核保核赔等各方面的能力;再次,在信息共享平台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步即时结算。
(五)创新服务模式,满足多层次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湖南老年人口多,健康养老、医养结合需求大。把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多项目的养老体系。一是在居家养老方面,全面发展上门健康医疗服务业务;二是适度建设医务型老年公寓,提供便捷的医养结合条件,为不同需求者提供所需的优质服务。
(六)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健康服务业从业人员素质。一是 健全人力资源保障综合卫生机制。通过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政策优惠留住人才; 二是 引进吸纳重点行业高端人才和行业瓶颈人才,实施海外创新人才引入计划,孵化优质资源、挖掘提质储备所需人才,以高素质人才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 三是 加强健康服务行业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注重培养心理健康指导人才,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和职业技术学校资源,培养健康服务业所需的技能型人才,如养老护理员、药剂师、营养师、育婴师、按摩师、社会体育指导员等。
承办:社科处
执笔:蔡冬娥 赵莉淇
核稿:周颖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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