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年多来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3起
中新网长沙6月3日电 (记者 李俊杰 通讯员 黄亮斌)自2015年1月1日新的《环保法》实施以来,截至今年4月底,湖南共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3起,起诉57人,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效果。
6月3日,在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省环保厅副厅长谢立介绍了2015年以来湖南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的情况。
谢立介绍,去年以来,湖南不断加强环境执法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对环境执法、共同打击环境犯罪等工作进行部署,成立环保、公、检、法四部门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省本级、14个市州、122 个县市区建立了公安驻环保工作室,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会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形成了工作合力,重拳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自去年1月1日新的《环保法》实施以来,湖南环保、公安等部门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移送行政拘留”和司法移送等新的执法手段,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取得显著成效。
据统计,截至今年4月底,湖南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共实施限产停产402起,查封扣押94起,按日计罚6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50起,实施行政拘留126人次;全省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3起,起诉57人。
3日,湖南再次公布了15个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这些案件,从违法单位看,涉及工矿企业、生活垃圾填埋场、医院、个体水上餐饮等;从违法行为看,涉及偷排偷放、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污、未批先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从处罚措施看,涉及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关停取缔、按日连续处罚等。
“这些案件大多由市县环保和司法部门共同联合执法,体现环境执法不留死角、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谢立说。
发布会上,湖南省环保厅同时发布了201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情况,评价范围主要包括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上市公司、日常环境监管中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共1435家。
据悉,按照2015年度各企业环境行为信息,经企业自查自报、湖南各市县环保部门逐级审查、省环保厅公众网公示等程序,评定环境诚信企业30家、环境合格企业964家、环境风险企业140家、环境不良企业86家。
当天,湖南省环保厅还对过去连续三年以上评定为环境不良的8家企业监管和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
湖南省环保厅透露,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污、伪造或纂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同时,认真落实《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的新湖南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