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民重申非“挟尸要价”:打捞很辛苦 收费合理

09.12.2015  11:39

当事渔民称,打捞费是劳动收费,并无不妥。

  渔民讲述打捞过程。

  渔民讲述捞尸过程辛苦 10多个人参与

  渔民“挟尸要价”背后的道德拷问

  11月30日,攀枝花25岁男子邓树超跳入金沙江中自杀。12月3日,其遗体被发现,但捞尸的渔民索要1.8万元辛苦费,后经协商降到8000元,但邓树超父母说拿不出这么多钱,让儿子遗体继续在江水中浸泡。12月6日,经民警帮忙协调,价格降至5400元后,邓树超遗体被打捞上岸(华西都市报12月8日报道)。

  12月8日,当事渔民再次表态称,打捞遗体付出了劳动,且损坏了渔网,应当收费,并非“挟尸要价”,有人质疑也无所谓。华西都市报记者调查了解到,当地有村民组成了打捞队,平时在家务农,如果有家属需寻找落水亲人,就会沿江搜寻打捞,收取一定费用。

  攀枝花市雅江桥下,雅砻江在这里汇入金沙江。两江交汇处,江水打着旋涡,奔腾远去。

  12月8日上午11点过,渔民侯师傅指着远处的江水,向华西都市报记者比划着:“那个跳桥的小伙子,就是在那里缠上渔网,才被我们发现的。”

  渔民李师傅和妻子坐在岸边石头上,修补着渔网。妻子一边补网一边说:“现在有人说我们收费贵了,你看,这个网就是捞人的时候弄坏了的。”

  侯师傅向华西都市报记者描述了打捞邓树超遗体的过程。12月3日早上,他们发现一具尸体缠在了他们的渔网上。随后,上船到江中进行打捞。

  “我们弄了几个小时才把网解开。”李师傅妻子表示,由于渔网很细密,将死者的手、脚等位置缠得死死的,花了很大功夫才将缠在其身上的渔网解开,看着已经肿胀的遗体,心里也很害怕。

  李师傅说,两江汇合处,江水很急,他们6个人开船过去,都没能成功将遗体打捞起来,最后叫来了几个帮手,一共10多个人合力,才将遗体控制住,没有漂走。

  渔民重申不是“挟尸要价”付出劳动该收费

  侯师傅说,他们已经注意到,网友提出了“挟尸要价”的质疑,“我们付出了劳动,是该收费,不收也不可能,不管别人咋个说。”

  侯师傅认为,打捞遗体收的是辛苦费,并非“挟尸要价”。他说,他已经做了几十年渔民,经常在江中打捞起遗体。“往年比较多,这两年少了。今年我一共捞了3个人起来,一个是前两天这个小伙子,另外两个是帮派出所和民政局打捞的,那两个没有弄到钱。”

  “干这个事情很辛苦。”侯师傅说,发现遗体,他一般都是开船靠近后,直接用手去拉,然后用绳子拴住,拉回岸边。他认为,这次收费5400元,价格合理,没有不道德。

   记者调查村民组成捞尸队 视家庭条件收费

  侯师傅说,他们只是渔民,不是专业捞尸人。一般都是有人喊他们捞,他们才会留意江面的动静,看到了才会动手捞人。如果是无主浮尸,他们也不会去管。据他介绍,在当地,有村民自发组织成立了一支捞尸队,专门负责搜寻打捞江中的遗体。

  家住攀枝花金江镇的村民启师傅介绍说,他是这个捞尸队的一员,平时一般都在家务农。但因挨着金沙江边,熟悉环境,因此如果有人坠江,而家属需要捞尸,给他们打电话,他们会开船沿江搜寻和打捞。

  对于如何收费,启师傅说,今年,他捞起了3具遗体。很多从上游冲下来的,会在拉鲊(当地地名)水流较缓的地方找到。如果仅是开船,从金沙江到拉鲊往返,收费400元。如果要将遗体打捞上岸,则会根据对方家庭条件收费,家里实在穷的,给个1000元左右,条件好点的,则会收几千上万元。/专家说

  合法?合情?渔民捞尸收费引争议

  渔民“挟尸要价”新闻引发网友热议,网友争议的焦点,在于捞尸费背后利益和道德的冲突,该选择哪一边?渔民捞起尸体,是否该索要报酬?收费是否合理?本报邀请川大法学院教授,以及专业律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

   争议一:高价捞尸费该不该收?

  对此,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万毅分析说,没有法律规定渔民不能去打捞遗体,渔民主动打捞遗体,属于“无因管理”行为,就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所以,渔民打捞遗体,并无合法性问题。渔民付出了劳动,因此也有权利要求家属支付费用。但是,如果扣住遗体不放,这种行为并不可取。

  争议二:渔民收费是否合理?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张佳璇律师表示,渔民与家属双方之间并没有雇佣关系,也没有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对于渔民来说,打捞确实付出了一些劳力,在合理范围内可以要求对等的劳务费。

  但至于多少算是合理、对等,法律并没有关于这方面价格的认定,所谓法无禁止则自由,双方可以进行自由协商。所以,对于捞尸费一事,我们不能站在现行法律角度,对其行为进行约束和评判。如果从道德方面来评判,渔民固然付出了劳动,但不能以此作为向受难家属要求报酬的筹码,尤其是对于处于丧子心痛的贫困家庭来说。

  争议三:渔民是否涉嫌敲诈?

  有网友质疑,渔民的行为,是否涉嫌敲诈?万毅表示,可能渔民认为收费是“通价”,而死者家属却认为这是“天价”,但不能因“无因管理”而漫天要价,这既没有法律依据,也不道德,还会对家属造成伤害,不合法,也不合情。

  但是,渔民的行为并不构成敲诈,因为其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如果说成敲诈,这对渔民也并不公平。

  /最新进展

  当地政府送去5000元慰问金

  12月8日晚7点,记者从邓钢明处了解到,当天下午,仁和区民政局、务本乡政府等领导到其家中了解了情况,并送去了5000元的慰问金,安慰两位老人不要太伤心,政府会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当天,一名厦门的好心人在看到报道后,给邓钢明捐款5400元。同时,还有4名热心读者致电华西都市报,希望给其家人捐款。

  邓树超的幺爸告诉记者,邓树超在市区的出租房已经找到,在房内发现了一部电脑,但是无法开机。此外,就只有一些衣服等物品,并没有发现遗书,以及其自杀的相关线索。邓树超的遗体,预计将在10日进行火化。华西都市报记者徐湘东摄影报道

  原标题:渔民重申不是“挟尸要价” 打捞尸体很辛苦 收5400元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