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全面公布实施“1+3”清单 64个部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

27.02.2015  11:05

  新年伊始,湘潭市委、市政府将简政放权作为新年开局的“重头戏”,切实下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手棋”。日前,湘潭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公布湘潭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3”清单的决定》(市政府令2号),正式公布实施“1+3”清单管理模式,全市64个部门的行政权力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全面公开,一目了然,让政府更好归位、市场更大发力、群众更多受益。

  清理公布“1+3”清单是湘潭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要求,突出抓好清权、确权、晒权、制权等主要环节,以走在全省前列的改革勇气和“自我革命”的改革锐气,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体现了“职权法定、简政放权、高效便民”的改革思路。

  “1”就是一个总的行政权力清单。遵循“清单之外无权力”的原则,紧扣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主题,对全市有关部门的行政审批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征收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出台了包含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及政府宏观管理职权等事项的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共梳理市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269项、垂直管理单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26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其他行政权力5425项,为推进政府工作部门权力阳光运行、标准运行、规范运行奠定基础。

  “3”即在完成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基础上,编制负面清单、流程清单、监管清单三个清单。负面清单:积极探索在投资准入层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清单形式明确列出了全市范围内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经营的企业投资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用地审批管理、工商登记管理、城区区域发展五大领域,涉及国民经济20多个门类,出台了《湘潭市投资管理负面清单(2014年本)》,对企业投资经营做出了明确引导,为市场竞争机制有效调节提供更大空间。流程清单:依据权力清单目录,在政府审批与服务层面,列明政府职能部门在行政审批、社会服务事项、鼓励性投资项目以及明确前述内容的整个办事流程。严格按照将承诺期限在法定期限基础上整体提速三分之二以上的要求,坚持“精简、统一、效能、便民”的原则,对44家单位的283项行政许可(含转报件)、5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含转报件)和95项其他办事服务事项编制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绘制流程图,着力改进服务方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监管清单:即在监管层面,列明政府职能部门各种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措施和对364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管,包括分级分类管理措施、黑名单管理措施、红黄牌警告措施等。通过强化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权力清单,摸清了行政权力底数;负面清单,厘清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流程清单,打造便民利民审批新平台;监管清单,从源头上遏制权力“寻租”。今后,湘潭将全面实施“1+3”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动态管理、适时调整”的长效机制,强力助推我市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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