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就偷拍姚贝娜道歉 承认记者进入手术室

18.01.2015  10:01

1月15日,知名歌手姚贝娜乳腺癌病情恶化入院治疗。16日下午16时55分,因病情较重抢救无效,姚贝娜病逝于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深圳晚报》就偷拍姚贝娜事件致歉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月18日讯 今日凌晨1:57,《深圳晚报》通过官方微博发布《致歉声明》,“2015年1月16日,著名青年歌手姚贝娜因病不幸离世。失去这位美丽、杰出的歌者,我们悲痛惋惜,心疼不已。针对有人质疑记者采访方式不当的问题,经本报调查核实后现正式公布。”

      深圳晚报致歉 承认记者存在不妥行为

      【深圳晚报致歉声明】称:1月16日下午19点左右,深圳晚报记者确曾进入临时手术室拍摄眼角膜手术过程。当亲属表示拍照不妥时,记者当即删除了所有照片,此举获得姚父谅解。为尊重姚亲属意见,已决定撤回成立“姚贝娜光明基金”倡议,所获两笔款项将退还。对此给亲属、歌迷和网友造成的困扰不安,表示诚挚歉意!

姚贝娜登曾是“粉红丝带”明星代言人,作为国内首个公开自身乳癌经历的艺人,姚贝娜成为粉红丝带行动最具说服力的明星代言人。

      微博跟评

      @五岳散人 1、记者等在病房前是他们的工作,无可非议;2、基本确定出事儿了之后,事先做版组稿是媒体正常流程,这不是盼着谁死;3、记者错在过度采访造成伤害,进入取角膜的临时手术室拍照从新闻呈现上讲,是完全没必要的;

      @张志安:1.记者确曾进入临时手术室拍摄眼角膜手术过程。当亲属表示拍照不妥时,记者当即删除了所有照片,此举获得姚父谅解。2.姚父不希望在此时成立这一类的基金组织,报社停止成立基金和退回募款。

      @雾化风:拍摄手术过程,这是普通手术么,这是遗体捐献手术!你拍活人手术得征求意见,这种手术在中国传统思想里根本就是不能拍,别说你没询问家属,你去问人都得打你。发的是声明不是道歉,就是说我们一片苦心你们误会了,你们不懂事我们尊重你。

      @追忆昕昕:凌晨发个致歉声明也是醉了!避重就轻、捡轻巧的说也真是够了!能说清楚怎么、为什么混到太平间的吗?能说下为什么在家属没同意的情况下就办基金、向公众募得善款吗?

      @臻的化身感冒狂魔:呵呵,这是道歉还是洗白啊?首先处心积虑挑个大半夜“道歉”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种心态?再次看看道歉的内容占了整个篇幅的多少?有5%吗?尼玛把第一段遮住直接就成了自我表扬的公告了。新闻需要时效性,但请不要触及道德的地雷。这个弄巧成拙的道歉,丑陋,毫无人性可言。

      @任飞帆律师:请@深圳市检察院 彻查深圳晚报、姚晓明及深圳市慈善基金会晓明眼库基金之间的利益输送及其他经济违法问题。

      @Josepdh:从深圳晚报偷拍爆出姚贝娜逝世的消息之后,微博粉丝量涨了几十万。我们的谩骂也许能解一时之恨,但是并不能起到其他的作用,从我做起取!消!关!注!让深圳晚报知道这样做是为人不耻的!是有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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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贝娜医生:自己与进入太平间拍摄记者无关

  据中国广播网消息,关于“被深圳晚报记者搞定”和有没有征得姚贝娜本人同意成立‘姚贝娜光明基金’等疑问,1月17日下午,中央台记者冯悦、冯会玲采访了姚晓明医生,他取下了姚贝娜的眼角膜,姚晓明医生回忆起几天前,自己接到了姚贝娜父亲打来的电话。

  姚晓明:他说,我做出一个决定。我代表贝娜捐献遗体。他说,贝娜跟我说过要捐遗体。他讲了这样一句话,我特别感动。他说,她现在贝娜能够留下来的就只有角膜了。

  就这样,在姚贝娜病危期间,父亲姚峰代她签署了器官捐献志愿书。昨晚,遵照姚贝娜的遗愿,在她逝世后,姚晓明医生主刀为她做了角膜捐献手术。

  姚晓明医生还表示,自己与进入太平间拍摄的记者无关。

  姚晓明:这个我不太清楚,这个跟我没有关系,我就不去回答了,这个跟我没有关系。

   网友评论

   乔志峰:对“姚贝娜事件”不应情绪化

  姚贝娜经纪人怒骂深圳晚报抢独家手段龌龊。1月16日下午,歌手姚贝娜因病去世,当地媒体深圳晚报于16点56分以“独家”发布了姚贝娜去世消息,医院方面公布的姚贝娜去世时间是16点55分。16日晚,一篇讲述深圳晚报为抢独家伪装成医护人员潜入太平间的长文被广泛传播,文中称深圳晚报“搞定”了为姚贝娜进行眼角膜手术的姚晓明医生,从他那里得到独家去世消息,随后更有三名记者伪装成姚晓明医生的助手进入太平间内拍摄,随后被姚贝娜家人发现,华谊方面要求记者删除了拍到的照片。就在不少人震惊于这篇爆料甚至质疑其真实性的时候,17日凌晨,姚贝娜经纪人博宁在微博怒骂深圳晚报“龌龊”,要求他们站出来道歉。(1月17日新浪娱乐)

  事情发生后,网络和坊间对涉事媒体及其记者一片声讨和鞭挞,并且很快超越了理性的范畴,沦为一种典型的情绪化宣泄和直白的攻击,像姚贝娜经纪人那样怒爆粗口者大有人在。虽然也有媒体从业者为涉事媒体和记者辩解,称“记者客观报道明星去世新闻,不能在道德上将此职业行为污名为‘期待死亡’”,但很快便被淹没在波涛汹涌的口水之中。我对此非常理解,中国人向来信奉“人死为大”,任何涉嫌对死者的亵渎和不敬,都很容易引发众怒。更何况,这回的死者不仅是粉丝众多的明星,还做出了捐献眼角膜的可敬善举。

  不过,我觉得对“姚贝娜事件”不应情绪化。一方面,以暴易暴式的“网络暴力”不值得提倡;另一方面,过度情绪化可能遮蔽理性的思考,无助于追问事情的本质,甚至有“小骂大帮忙”、帮某些机构和个人逃避更严厉责任追究的可能。记者伪装成医生助手进入太平间内拍摄,首先当然是违背了新闻伦理、洞穿了职业操守和人性的底线。但同时,他们是否还有其他更严重的问题,比如说私自拍照的行为侵害到了家属和在场者的隐私权?最值得追问的是:他们究竟用什么方法“搞定”了医生,既给其提供独家消息,还积极为其提供乔装打扮潜入太平间的帮助?从常理推断,很可能是利益。

  还有为姚贝娜进行眼角膜手术的姚姓医生,也在事件中被指充当了非常关键的角色。如果像报道所说的那样,医生的所作所为,已经不单纯是报料那么简单,而是深度参与,成为“同伙”。那么,该医生为何不遗余力为深圳晚报记者提供独家消息,值得我们追问?

      人都有情绪化的时候,当某个事情过于背离主流道德和公秩良俗,更是容易点燃人们的情绪。可是,妥善地解决问题,却不能单纯靠情绪,更不能靠骂人,归根结底还是要靠法律。法律的声音最理性、最公正,也最有力。一次法律的严惩,其力度超过无数次批评和谩骂,其引导作用也胜过无数次道德说教。面对“姚贝娜事件”,公众且稍安勿躁——与其怒爆粗口逞口舌之快,倒不如共同追问令人震惊的表象背后还隐藏着什么猫腻、有没有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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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星辰在线综合)
(作者:)
(编辑:杜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