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省委需求为导向 湖南深化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近日,湖南省委审计办和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和组织,派出审计组进驻到17个市县和11所高校,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至此,连同今年3月开始审计的10名省直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省委审计委员会安排的65名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全部着手实施。
据悉,该省对65名省管领导干部的审计,将以省委需求为导向,客观评价,揭示问题。一方面,围绕省委中心工作,通过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另一方面,围绕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为考核、奖惩和选任干部提供参考,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为此,今年的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将审查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促进项目落地和资金生效,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是否担当作为;审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和经济事项审批情况,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和规范审批行为,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是否规范用权;审查经济事项决策和审批结果合法合规情况,促进资金和项目依法依规运行,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是否令行禁止;审查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情况,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评价被审计领导是否廉洁从政。
为了满足审计评价的要求,市县、省直单位和高校领导干部的审计,都从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落实、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推动、重大经济风险防控、财政财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和党风廉政等方面,通过数据收集和分析,综合研判相关情况,确定抽查的具体项目和资金、资源和资产。例如,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围绕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和“六稳”工作、“六保”任务等,从脱贫攻坚、污染治理、居民就业、疫情防控等23类重大经济事项中,选定50项具体的资金、资产、资源及相关项目,排查被审计领导干部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或者失职失察导致严重后果、违规决策和审批造成重大损失浪费、违反党中央和省委禁令、违反廉洁从政和作风建设规定等突出问题。
根据审计结果,分为市州、县市区、省直单位和高校4个类别,将审计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重大情况和重大问题,以审计情况专报,报送省委审计委员会主要领导,整改问题、举一反三、完善制度,防止屡审屡犯。同时,将审计查出的被审计领导干部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问题,对比审计抽查事项数量,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从担当作为、规范用权、令行禁止、廉洁从政4个方面,从优到劣分为4个等级分别进行评价,形成审计评价意见书。省委组织部依据相关规定,将审计评价意见书纳入领导干部政治建设考察体系,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并对出现第三、第四等级评价的,采取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诫勉、组织处理等问责措施,深化审计结果运用。(蔡文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