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商务局深入贯彻落实《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03.12.2014  13:10


 









 



 



检查、督促餐饮企业守法经营






为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引导和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014年9月22日, 商务部 与国家 发展改革委 共同颁布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餐饮经营者的多项义务,其中有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同时也赋予了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自11月1日起开始施行。《办法》出台后,市商务局高度重视,由主管副局长王红组织市物价局、省市餐饮协会和局机关处室及执法支队等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落实《办法》的相关工作。会后商务执法支队行动迅速,印发了《办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并会同湖南省餐饮行业协会到餐饮企业一线宣传、检查、督促,11月10日至11月30日共检查餐饮企业50余家,有效督导我市餐饮企业对《办法》的全面贯彻落实。



 



下一步,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将按局领导要求继续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认真进行检查督导,加大对餐饮经营者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对餐饮行业最低消费说“”,切实维护广大餐饮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文档来源:长沙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



作者:刘敏



编辑上传:郭凯



 





来源:( 湖南省商务公众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