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环保工作新常态有动态
13.03.2015 13:36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3月12日,涟源市首次出台《涟源市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涟源市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涟源市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方案》等指导、督促环保工作的一系列文件。
新《环保法》自2015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为强化镇、乡、办人民政府及环境监管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全面完成2015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涟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首次将环境保护工作列为全市目标管理考核六项“一票否决制”工作之一;出台并在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上印发了《涟源市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涟源市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涟源市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方案》等指导、督促环保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其考核方案对60余个责任单位分别制定了考核细则,主要从建章建制、宣传教育、行业监管、污染治理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这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做到了任务具体、责任到位,成为落实环保工作任务、指导督促工作开展的的重要蓝本和依据;也是解决民生之患、民心之痛、铁腕治污的重要举措,确保涟源蓝天常在、绿水长流、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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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2015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