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深入开展商务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公安消防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人员密集型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要求,从即日起到12月底,在全省商务领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7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19 号)、《关于印发〈全省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消安〔2017〕10 号)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谁主管谁负责”的总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十九大期间的安全稳定创造良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范围
商场市场、超市、农贸市场、会展中心等商务领域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加油加气站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问题。商务部门制订抽查计划,按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公消[2009]125号),对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商场市场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并在行业内部公开检查结果。重点检查以下内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设备运行情况、防火分隔情况、安全疏散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情况、消火栓及消防给水系统配置运行情况、防烟排烟配置及运行情况、室内装修及外墙保温材料的耐火极限。
(二)综合运用行政措施。商务部门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拉条挂账、逐一销号。对商务系统问题集中的单位,约谈、警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下发问题督办通知。对拒不整改消防安全问题的,采取媒体曝光和失信惩戒措施;屡拖不改的,提请其上级采取人事调整、业务考评扣分、一票否决等处置措施。
(三)严格落实执法手段。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问题的,特别是符合临时查封、“三停”的,商务部门要函告消防机构,由消防机构对相关场所进行全面的检查,依法下发法律文书,采取法律措施。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的,商务、消防机构依法采取“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措施,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同时,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30号)要求,分级分行业领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重大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
(四)全面提高防护能力。要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提高电气火灾防范本质水平;加强“两人一室一站” (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
四、时间安排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即日起开始,到 12 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自查自纠阶段(6 月份)
各地商务部门要组织对商务领域人员密集场所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和抽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动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7 月~10 月)
各地商务部门、消防机构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厉追责等执法措施。通过集中约谈、暗查暗访、公开通报、媒体曝光等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升阶段(11 月~12 月)
各地要针对商务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要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省商务厅和省消防总队将组织对各市州“打非治违”落实情况开展综合督查。
五、工作要求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公安消防支队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精心安排、扎实推进“打非治违”工作。要设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区“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商务领域安全消防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执法督查相结合,行业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督促各类流通企业进一步强化安全消防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扎实推进工作落实。要切实强化考核问责,坚持“四不两直”,深化暗查暗访,加强督查督办,采取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并将“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及消防支队在6月30日前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别报送省商务厅和省消防总队;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报送《商务系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统计表》(附件);12月30日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省商务厅流通处 李仲明,电话:0731-82287211(兼传真),邮箱:[email protected];省消防总队火灾调查处 周宏骞 ,电话:0731-88119831,邮箱:[email protected]。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