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湖南将在浏阳澧县芷江颁发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
红网长沙11月1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袁思蕾)明年初,湖南省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有望在浏阳、澧县、芷江三个试点市县率先颁发。11月11日下午3时,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在长沙召开湖南省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新闻发布会,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方先知、副厅长颜学毛就《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以及贯彻落实情况向社会通报。
经湖南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湖南省委省政府批准,11月5日,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此之前,《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于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国家总体部署,要求今年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明年统一登记发证,2017年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方先知介绍,《实施方案》提出,从现在起到2020年,按照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要求,构建权属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便民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具体分三步走:一是试点突破阶段,浏阳市、澧县、芷江侗族自治县等三个市县要加快试点进度,在今年底具备统一登记发证能力。二是全面推进阶段。至今年底,全面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2016年底实现统一登记发证。三是规范完善阶段。2017年底,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到2020年,形成政事政企事企分开、管理规范、部门协调、运行有序、便民高效的不动产登记体制机制。
目前,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已取得了重大进展:省级职责和机构整合已经到位,浏阳、澧县、芷江改革试点取得积极进展,基础数据、流程设计、平台建设等工作扎实开展,市县两级职责机构整合加快推进。
下一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将以《实施方案》为指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将加快推进市县职责机构整合,确保在今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任务;抓紧完善配套法规制度,开展全省不动产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立改废”工作,启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的制订工作,建立健全登记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做好业务衔接和过渡,推动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登记业务融合,确保不断档,不延误,不因改革影响群众办事;积极推动信息平台建设,按照国家总体部署,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在国家、省、市、县四级实时共享和在有关部门之间共享交换;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明年初,争取在浏阳、澧县、芷江三个试点市县率先颁发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为全省提供示范与借鉴;加强不动产登记队伍建设,强化不动产登记人员的选拔、调配、教育、培训和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登记人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