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严禁领导干部充当“掮客”非法谋利

11.12.2015  16:41

 近日,浏阳市纪委、监察局启动了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和医药购销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和清查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期间,全市工程项目和医药购销等经济活动中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本次专项治理的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系统正科级、副科级领导干部(含退居二线和退休不满3年的)。其中,部门单位延伸至具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程监管,资金拨付等工作职责的业务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乡镇延伸至具有工程建设监管、资金拨付等工作职责的站所负责人及村(社区)书记、主任。

  专项治理的内容主要为三类情形:一是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各种方式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和医药购销等经济活动,为其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二是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违法违规承揽工程项目和医药购销等经济活动或充当“掮客”插手干预来谋取非法利益;三是主管、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本次专项治理将综合运用接受举报、自查自纠、审计检查、专项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按照工作要求,12月15日之前,项目建设单位和专项治理对象个人要开展自查,专项治理对象本人及特定关系人存在违规插手干预本乡镇、本部门或职务影响范围内工程项目医药购销行为的,要立即终止并主动从项目中退出,要主动将不当利益上交廉政账户。

  专项治理期间,对一些政府性重点投资项目和医药购销项目,市财政局、市卫计局将组织对财政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城建集团、市财政局组织对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市审计局组织对重点项目的专项审计。市纪委、监察局对承担工程建设项目集中、信访反映较多的单位及班子成员,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等重点对象开展专项巡查。(浏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