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强化农村幸福院后续管理

08.09.2015  15:39

  农村幸福院是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一个白天相聚交流、共同娱乐消遣、互相帮助照料、可以就餐临休、随时回家自便、提供精神慰藉的场所。洪江市已建立农村幸福院71所,如何加强建好后的管理,是关系到农村幸福院运转是否正常的关键所在。洪江市民政局从两个方面加强管理。

  一、坚持一个基本原则

  1、村级主办。农村幸福院定位在农村社区,建设和管理主体为村委会,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农村幸福院建设和管理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尊重老年人意愿,管理方式要符合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要求。

  2、政府支持。在实行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前提下,在上级财政支持基础上,市财政每年再按类别拨付0.5-2万元,用“以奖代补”方式予以资金扶持,组织管理人员开展培训,进行管理服务指导等。

  3、社会参与。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和志愿者积极参与农村幸福院建设;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卫生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结对帮扶、爱心捐赠活动;引导外出务工和经商人员通过捐助形式回报乡亲,支持农村幸福院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目前,全市已有57家幸福院接收到爱心捐款捐物。

  4、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农村老年协会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老年人权益、开展文体活动、参与社会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作用,使政府的行政推动与民间养老需求形成良性互动,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5、自主互助。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互帮互助、共建共享”的理念,坚持自主参与、自愿搭伙、彼此协助、共同生活,不搞硬性摊派和行政命令。

  二、强化一个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把握原则。农村幸福院建设是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民生工程之一,在农村幸福院建设中,村集体是兴办主体,是建设者、组织者和管理者,严禁将农村幸福院与经营性老年公寓或政府供养的敬老院混淆,防止老人住不起、村集体经济办不起、政府支持不起等问题的发生。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按照“本人申请、进出自愿、定期体检、重点优先”的原则,每个农村幸福院都要制定院务管理、财务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公物登记及入住老人守则、工作人员守则等制度并上墙公示,做到制度健全、资料完善、管理到位。

  3、明确任务,严格分工。农村幸福院建设由民政部门牵头指导,各乡镇政府负责实施,市级相关部门配合参与。各村委会要发挥农村幸福院管理责任主体作用,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结对包村的各市直单位要在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4、强化监督,确保运营。针对幸福院的资金来源,要求“政府、社会、个人”三结合,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补助。对于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和爱心人士资助农村幸福院建设和运营的,要大力宣传并给予表彰奖励。对资金严格管理,定期公示。要通过持之以恒、周到细致的农村日间照料服务不断提升农村养老水平,实现老人离家不离村,把该市农村幸福院建设成汇聚爱心的纽带、传递亲情的桥梁,达到老人开心、子女安心、政府放心的效果,为农村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托起幸福梦开辟一条新的途径。(向远见、易延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