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三细化”全面深化村务监督

17.12.2014  19:30

  湖南省洪江市在全面完成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后,对全市316个行政村全面深化村务监督跟踪,细化监督内容、监督程序和保障措施。

  明确监督对象。对象为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各村级组织班子成员、村报账员、其他由村集体承担误工及补贴的人员。

  制定村务监督目录。明确村干部履职监督、村务民主决策监督、村务公开监督、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监督共5大类及若干个监督明细目录,并把每个目录的监督形式具体化,使村监会更加具体掌握监督内容。

  健全监督流程。规定各个环节内容,落实各环节职责和任务,尽可能实行量化管理,如在票据审核程序中,规定经手人签字、报账员收集、交村监会审核、认定4道程序,量化了2000元以下,2000元—1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3种不同审批程序的类型。

  提供保障措施。规定村监会受到干扰而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协调解决,帮助排除干扰,创造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村监会成员出缺的,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补足,主任出缺可指定1名成员临时主持村监会工作,全面落实村监会主任基本报酬,规定村监会成员按照实误实记方式享受村误工补贴。(蒋青平、向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