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洪江市:七项专题改革探索供销改革新路

17.05.2017  16:0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湘发〔2016〕3号、怀发〔2016〕13号文件精神,近日,怀化洪江市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洪江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洪办发〔2017〕8号),对新时期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

      《实施方案》在深入贯彻中央《决定》、省委《意见》、怀化市委《意见》精神的基础上,提出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提出将通过深化基层组织体系、基层服务体系、经营体系、社有(出资)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管理体质、监事会等七项改革,探索供销合作社在经济新常态下改革发展的新路,在为农服务、基层组织、社有企业运营等方面实现重大创新。同时,《实施方案》就如何实施细化了具体目标和时间节点。

      《实施方案》明确,为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副书记谢景良任组长,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董崇毅,市政府副市长蒋学文任副组长,21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

      《实施方案》强调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关心、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形成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合力。市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增强改革自觉性主动性,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实施方案》的出台,为洪江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了坚强的政策支持和理论遵循,标志着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入了全面推进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