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检察院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座谈会
“大家不要拘束,就像知心朋友坐到了一起,让我们像聊家常那样谈谈企业,敞开心扉的将你们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司法需求都告诉我们,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5月19日,在津市检察院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上,该院检察长荣明开门见山拉开了座谈的序幕,一场围绕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话题在轻松氛围中展开。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杰、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工商联主席胡湘萍、科技工信局局长赵宇应邀参加此次座谈会。
座谈会上,津市检察院专职检委、侦查监督科科长向阳葵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全文。徐成华副检察长回顾总结了近年来津市检察院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开展情况。
“企业发展过程中,我们最想看到的就是公平的市场和良好的发展秩序。”津市致远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坤明说,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职能,致力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廉洁、和谐的政商环境。
“现在的网络发展非常迅速,网络诈骗也时有发生,企业一旦陷入网络诈骗,后果绝对是致命的,我们希望检察机关能加大对网络诈骗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2个多小时的座谈,大家敞开心扉,针对每一个问题和建议,市政府、市检察院、市工商联均积极回应,得到了企业家们的一致认同。
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杰表示:企业家们今天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都很中肯、很实际、更是代表着广大非公企业家们的心声。同时希望检察机关为津市民营企业的更好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继续加大犯罪的打击力度,净化企业的发展环境;二是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援助等服务,普法教育上多做工作;三是与企业建立常态化的服务渠道,如定期讲课、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服务企业的工作。
津市检察院检察长荣明在听取了企业家们提出的多方意见后表示:津市检察院会将意见和建议认真归纳梳理,作为研究制定保障和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措施的重要参考依据,并贯彻到各项检察工作之中。荣检指出,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及合法权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维护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
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工商联主席胡湘萍表示:在经济形式处于寒冬的这个时期,津市检察院召开此次座谈会,为全津市的民营企业送来了暖意,提振了精神,为保障非公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环境。同时希望检察机关坚持平等保护的原则,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惩治侵害非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的刑事犯罪,依法打击、积极预防侵害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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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杨纯 审核: 曹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