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便民诉讼有了“新平台”
湖南法院网讯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降低诉讼成本,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津市法院以开展诉讼服务年活动为契机,在便民利民上不断推出新举措,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完善功能,建好大厅。 对立案大厅进行升级改造,建立了集立案、诉讼引导、法律咨询、便民利民服务台等多功能服务中心;配备休息桌椅、饮水器具、笔墨纸张等设施,为群众告诉提供方便场所。
建章立制,明确职责。 为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办案质效,切实解决群众诉讼难的问题。制定出台了诉讼服务中心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对有充分证据的案件应依法即时登记立案等,在2015年岗责中根据各部门的职能明确了相应的便民职责并配以考评细则,按月考评对现。制定了适用巡回审判案件的类型,明确的界定了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当事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案件,以及涉及赡养纠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等民事、行政和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巡回审判,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的案件不得少于全年案件的20%,制定了司法救助办法,严格执行诉讼费减、缓、免规定,让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事,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得到及时救助。
调判结合,注重质效。 承办法官深入镇街村居、田间地头一线,对案情简单、标的额小、争议不大,在征求双方同意的适用小额速裁方式,尽量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司法效率,力争案件快审快调,案结事了,将巡回审判打造“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司法服务、促进和谐关系”的新机制。
强化联动,形成合力。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三调联动工作,与基层调解组织沟通协调,吸收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基层组织干部参与案件调解,拉近了法院、法庭、法官和群众的距离,提升了群众与法官的互信度,建立完善与当地镇街机关的联系机制,就多发、影响面广的案件组织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群策群力化解纠纷。
释法普法,营造氛围。 在审理案件的同时,积极邀请当地群众旁听庭审,注重判后答疑,及时回应群众法律疑问,以案释法开展普法宣传,发挥巡回审判法律宣传前沿阵地作用,提升当地群众的法治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