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法院:通报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

05.01.2017  02:04
图为陪审员工作通报会现场

    近日,泸溪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会议通报了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情况,并提出了新的一年陪审员工作的改进方向和措施。

    2016年,该院共有人民陪审员48名,其中,男性33人,女性15人,少数民族达35人,中共党员42人,群众6人,全部属于城镇人口。在学历结构上,大专以上40人,高中以下8人,年龄段主要集中在30岁至60岁之间,达39人。在职位分布上,基层干部27人,事业单位职员10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工商业人员2人,社区工作者7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该院共受理案件1266件,全部实现陪审员参审,参审率达100%。在参审面上,48名陪审员中,38人参审,其中,参审案件数50件以上的2人,20至30件的2人,10至20件的5人,参审2件至10件的21人,参审1件的有8人。

    广泛选任,集中培训。 分别从各行业、各类别人员当中选任人民陪审员,并开展了为期三天的集中培训学习,实现了人员、专业、领域的多样化,契合了审判工作涉及领域多、知识面广的要求。

    随机抽取,全程参审。 采取随机抽取陪审员的形式,推进陪审工作的公开透明度,体现陪审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实行诉前、庭前、庭中、案后、执行全程参审制度,扩大陪审员的参审范围,强化陪审实效,推进司法民主化进程。

    履职保障,奖惩分明。 完善相关机制,充分保障陪审员的参审、学习培训、报酬、监督、职业保护权利,确保陪审制度依法顺利推行。明确奖励、惩罚制度,对陪审员参审案件的,以每件100元作为工作报酬,健全退出机制,规定了四种免除人民陪审职务情形。

    2016年,根据县纪委研究,县委批准,因个人严重违纪,该院提请免除了一名人民陪审员职务。    

 

    针对该院存在的人民陪审员参审面不足的问题,会议也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2017年,该院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陪审员退出机制,按照每名陪审员在所参审案件的庭室的参审率10%的数量指标,对10%以下的人民陪审员实行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此外,对连续两次在开庭前临时提出不能参审的陪审员,同样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

来源:泸溪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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