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检察:联合设立湘西州首个生态环境保护“补植复绿”基地
20.04.2018 15:47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泸溪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设立补植复绿基地旨在通过建立以生态补偿为核心,打击破坏生态犯罪与注重生态环境修复相结合的司法模式,督促破坏森林资源刑事犯罪嫌疑人积极修复受损生态,最大限度地恢复被毁坏的生态植被,维护青山绿水。同时,选址在浦市镇,有利于通过生态修复,促推浦市古镇旅游发展,切实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
该基地在近期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已经投入使用。2017年4月,犯罪嫌疑人舒某、丁某在未办理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位于浦市镇麻垅村一组大冲垅责任山上的马尾松,立木蓄积为34.99立方米,被泸溪县森林公安局执行逮捕,2017年11月移送泸溪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鉴于丁某主动投案自首,舒某身体状况不佳,且两人自愿购买2万元幼苗,请专业人员在神头溪复绿基地补栽树苗,3月21日,泸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处理。目前,二人已补种树苗30亩。
据介绍,下一步,湘西州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建立完善林业检察工作机制,提升林业检察工作质效,不断为“美丽湘西”建设贡献检察力量。责编: 审核: 江世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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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18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