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检察院联手县工商联为非公企业“除虫护花”

10.07.2017  21:03
  湘检网讯(通讯员 李云)7月6日,泸溪县检察院与县工商联共同签署了《关于在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加强合作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的会签,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检察院《关于依法维护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泸溪县检察院和工商联的协作关系,形成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合力。

  《方案》建立了两项工作机制。一是联席会议制度,确定县检察院和工商联每年召开2次联席会议,制定和完善服务非公有经济发展相关工作规范,研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报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案件的办理情况。二是联络员制度,县检察院和工商联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联络工作。双方联络员应加强日常联系沟通,并就联席会议协商结果,研究提出推进落实的具体措施。

  《方案》注重为非公有制企业“除虫护花”。一是依法打击侵犯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界人士的刑事犯罪,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依法监督相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损害非公有制企业合法利益的行为,督促其正确履职。三是加强涉及非公有制企业司法判决、裁定的监督以及民事、行政判决执行活动的监督,对枉法裁判和违法执行坚决纠正。四是对于非公有制企业在运营中存在的违法民商事法律、法规等问题,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向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泸溪县检察院检察长刘润发指出,《方案》的会签为泸溪县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平台,会签双方要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实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要全面把握非公企业的司法需求,为非公企业寻求法律咨询、司法救济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让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除虫护花”理念在泸溪生根、发芽,结出硕果,让企业家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感觉到服务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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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杨媤椬(实习)       审核: 江世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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